全景网4月18日讯 证监会4月1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热点问题,以下是全景网综合媒体报道。
证监会发布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指导意见
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
邓舸指出,《指导意见》规定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条件和发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优先股作为商业银行其他一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
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商业银行不得发行附有回售条款的优先股。
《意见》明确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条件、发行程序、合格标准、监管要求、发展路线图等,精简了行政许可事项,加强了信息披露要求。
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称,《指导意见》的发布有助于减轻A股市场压力并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伴随实体经济的持续增长,我国商业银行补充资本的需求较为迫切。而商业银行发行普通股受到A股市场环境的限制。鼓励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有助于减轻商业银行发行普通股对A股市场构成的压力。同时,《指导意见》通过发行准入、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等机制安排,保护普通股、优先股投资者等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证监会修订首发审核工作流程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修订首发审核工作流程,并公示再融资工作审核流程。
证监会:正式受理IPO申请即安排预先披露
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对每周向社会公布的首发审核工作流程和企业基本信息表进行了修订。
邓舸表示,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在正式受理企业首发申请后即按程序安排预先披露。反馈意见回复后初审会前,再按规定安排预先披露更新。
邓舸同时表示,今后主板、中小板、创业板首发及再融资申请的审核流程和企业基本信息将统一发布。
证监会:沪港通额度在一段时间后将调节
邓舸表示,沪港通额度管理的总体目标,是人民币的流入流出量总体平衡。
目前设置了5500亿元的总额度,邓舸表示,进行一段时间后,将视情况对额度进行调节。
证监会回应沪港通收费与税收安排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对于沪港通的收费和税收安排,其基本原则是按照沪港两地交易所、结算所税费收费,买卖对方按照市场参与主体的规定,支付相关费用和税收。除此之外,沪港通不向投资者收取其他费用,香港投资者投资上交所,暂时将按照QFII进行管理。
证监会:沪港通中休市一方不提供开市一方交易服务
邓舸介绍,针对沪港两地交易日存在的差异,双方商定,沪港通推出以后,如果一方开市,另一方休市,休市一方不提供开市一方交的易服务。
证监会:推出个股期权没有时间表
邓舸表示,推出个股期权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积极推进当中,目前没有推出的时间表。
证监会:威华股份内幕交易案正在审理当中
邓舸介绍,经核查,未发现昌九生化信息披露违规和相关方操纵股票价格行为;威华股份内幕交易案已完成调查,正在审理当中。
证监会:经核查未发现昌九生化信披违规
邓舸表示,经核查,未发现昌九生化信息披露违规和相关方操纵股票价格行为。
证监会:ST长油符合条件可申请重新上市
邓舸表示,针对ST长油的年报中关于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计提的信息,上交所已经督促做出补充披露,后续如果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查处。
邓舸称,ST长油退市后,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可以向上交所申请重新上市,建议投资者注意公告并审慎做出判断。
证监会:上市公司年报存在四个方面问题
邓舸表示,证监会会计部对上市公司2013年财务信息情况进行了跟踪分析。初步分析看,上市公司基本能够按照会计准则等相关要求披露年报,但仍存在四方面问题,第一,简单错误频现,影响年报的连续性;第二,财务报表项目分类不当;第三,会计判断不当、会计处理存疑;第四,未严格遵循财务披露规则。
证监会回应新上市公司一季业绩变脸情况
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近期部分2014年新上市公司预告一季度业绩大幅下降或亏损。监管部门重点关注相关发行人是否在招股书中对此进行了充分揭示。业绩波动的原因与招股说明书中对风险点的披露是否吻合等。
邓舸表示,季报不能反映企业的整体业绩,监管部门将持续关注后续情况,待年报发布后进行全面判断。
证监会与泽西岛金融委员会签合作备忘录
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近日中国证监会主席肖钢与泽西岛金融服务委员会总干事约翰哈里斯签署了《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邓舸表示,迄今中国证监会已相继同54个国家和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58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证监会:拟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
邓舸表示,对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省级政府进行属地监管,部级联席会议督导协商,证监会正在抓紧将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进行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