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昨日,证监会公布了内设机构和职能调整方案,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目前,合并和新设部门的职责已经明确,人员配备也已经到位,各项工作已经完成,相关部门已开始正常运转。
与此同时,他还通报了发行监管部等9个涉及机构和职能调整部门的主要职责。本次机构调整,主要成立了新的发行监管部、新的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新的上市公司监管部、新的期货监管部;设立了四个新部门,分别为公司债券监管部、创新业务监管部、私募基金监管部、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
其中,新的发行监管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在境内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规则、实施细则,以及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发行上市活动;审核上市公司在境内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并监管发行上市活动等。
新的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则主要负责拟订证券期货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期货投资咨询、证券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资产管理、资产托管、基金销售等各类业务牌照管理及持牌机构监管的规则、实施细则,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开展自律管理等。
新的上市公司监管部将拟订监管上市公司的规则、实施细则,监督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履行证券法规规定的义务等。新的期货监管部负责拟订监管期货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依法审核期货交易所、期货结算机构的设立,并审核章程和业务规则,监管期货市场的交易行为等。
除此之外,新设立的四个部门,公司债券监管部负责拟订监管债券市场的规则、实施细则;审核债券市场的自律管理规则,审核公司债券公开发行并监管相关发行上市活动等。创新业务监管部负责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承担推进资本市场全面深化改革有关政策研究、实施协调等工作,研究资本市场互联网创新活动等。私募基金监管部负责拟订监管私募投资基金的规则、实施细则;拟订私募投资基金合格投资者标准、信息披露规则等。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局(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主要负责拟订区域性股权转让市场的监管规则和实施细则;承担打击非法证券期货活动的有关工作,负责对非法发行证券、非法证券期货经营咨询活动等的认定、查处;承担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有关工作。
另外,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部不再加挂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办公室牌子,不再承担打击非法证券发行的相关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