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4月10日讯 中国证监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
公告称,试点初期,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
港股通仅限机构投资者及账户50万以上个人投资者
来源:中国网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10日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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