较之现金分红,回购有助于改善股市的供求关系,提振投资者信心,对股价的正面影响明显。正在谋划发行优先股的上市银行,有必要考虑把发行优先股与回购普通股组合操作,以此作为市值管理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只把发行优先股用于再融资。
据媒体4月8日报道称,证监会围绕国务院办公厅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而制定的相关落实措施,近期有望出台。旨在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的相关举措,如鼓励分红、市值管理等或出现在具体规则中。
2013年12月底发布的 《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围绕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构建了九方面80多项政策举措,被市场俗称为“小国九条”。“小国九条”的第二条系“优化投资回报机制”,这是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根本,也是A股市场欠缺的。
长期以来,A股存在严重的“重融资、轻回报”弊病,给投资者的印象是“圈钱市”,而不是“投资市”。“小国九条”对优化投资回报机制提出了多项举措,包括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多元化投资回报体系等。其中,鼓励分红及引导回购受到投资者关注,是改变当前市场状况最需要加码的。如果能够在鼓励分红、引导回购两方面有显著进步的话,将有助于改变股价扭曲现象,对蓝筹股产生提振的作用。
应该说,A股公司现金分红的力度比过去更大了,对“铁公鸡”角色更有顾虑。统计显示,沪深两市率先披露2013年年报的1090家上市公司中,超过七成公司发布了分红送转预案,甚至有25家公司的股息率超过余额宝最近7日年化收益率。
另外,交易所方面也在不断完善增强投资者回报的举措。上海证交所4月7日晚间宣布,6月1日起,沪市上市公司的红利发放日须安排在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交易日。而以往多数公司的红利发放日与除息日不一致,有的延迟半个月以上,导致现金红利在一段时间就似 “白条”,投资者的持股市值可能因除息而“开倒车”。上交所现在提出红利发放日的新要求,对投资者及时获得现金红利是有效的保护。
除了督促与鼓励上市公司提高分红、规范红利发放时间等,还可以研究完善除权除息制度安排,以及考虑进一步免缴红利税。提高现金分红水平,是市值管理的重要举措之一。但不可忽视的是,仅此未必能扭转蓝筹股的股价弱势。破净的蓝筹股应认识到市值管理的重要性,多措并举,采取提高分红以外的市值管理手段。
股份回购与现金分红一样,同属上市公司回馈股东的主要方式。回购也是美国股市近年“牛气冲天”的一个主要因素。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美国公司总计回购了价值约7080亿美元的股票。对此,A股市场须落实好“小国九条”提出的“完善股份回购制度,引导上市公司承诺在出现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等情形时回购股份”。
较之现金分红,回购有助于改善股市的供求关系,提振投资者信心,对股价的正面影响明显。宝钢股份2012年8月28日宣布实施不超过50亿元的回购,到2012年年底累计上涨20.87%,而同期上证指数涨幅为10.38%,就是回购利好对稳定股价的典型例子。
A股公司的回购意愿总体上不强,有的投资者担心倡导回购如同“与虎谋皮”。不少公司宣布实施回购计划但“雷声大雨点小”,缺乏有力度的实质性举动。有的回购别有用心,被疑主要为再融资或大小非减持“打掩护”。
监管层落实“小国九条”,须采取更有效的措施来引导回购,当前尤其可抓住优先股试点的机会。正在谋划发行优先股的上市银行,有必要考虑把发行优先股与回购普通股组合操作,以此作为市值管理的一种手段,而不是只把发行优先股用于再融资。此外,也可吸纳基金业人士的建议,将上市公司用于股份回购的资金视为分红,鼓励有条件的破净蓝筹股以回购替代现金分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