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高管薪酬先定数字再倒推?
来源:金陵晚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09:45 作者:江芬芬

  董事长、独立董事往往是“共裤连裆”

  正处密集披露期的A股年报中,上市公司高管薪酬仍是“不能多说的秘密”。证监会2012年曾在《年报准则》中规定,“披露高管应付报酬总额、实际获得报酬”,然而《金证券》记者从已披露的上千份2013年财报中,仅发现万科、中国平安依规遵循。

  相比境外成熟资本市场完备的决策程序、透明的信披制度,神秘的A股公司高管薪酬还要被争议多久?

  高管薪酬“一笔糊涂账” 先定金额再倒推

  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管薪酬向来备受关注,他们拿薪酬的依据、如何决策的,以及上市公司应付数额、高管们实得数额都得披露——这在证监会2012年9月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2年修订)》里面,都明明白白写着。

  不过《金证券》记者粗略统计发现,目前已经披露的1000余家A股公司2013年年报中,依规行事的仅有万科和中国平安。

  按万科的陈述,董事会主席王石2013年缴纳个人所得税686万元,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904万元;董事、总裁郁亮缴纳个税570万元,从公司领取的税后报酬总额为861万元。而中国平安则披露,董事长马明哲2013年税后薪酬为623.75万元,个人所得税为466.21万元。

  “为什么绝大多数企业都不披露?因为高管薪酬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上海财经大学500强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文阁对《金证券》记者直言。

  按照公司治理法规,上市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董监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批后实施。但宋文阁透露,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境内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或董事长)希望拿多少薪酬,确定后交由财务去倒推。

  正常而言,高管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福利等,绩效薪酬应该和业绩挂钩,“但我们看到,公司亏损或者净利润下滑时,高管薪酬照样往上涨。各类福利也是暗面上的东西,一些商界大佬喜欢到各处演讲、讲课,很多也说不清楚是公司还是个人行为。这些乱象,让财务人员核算高管薪酬扣税,变得相当困难。”他对《金证券》记者指出。

  “一把手”报酬成绝密 年报信披不靠谱

  高明华,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公司治理与企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近些年来,他一直致力于研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并创建高管薪酬指数。该指数的计算采用薪酬与营业收入额的比值,以高管的贡献来衡量其薪酬的合理性,从而判断上市公司是高管激励过度、不足还是适度。

  高明华向《金证券》记者坦言,“编制高管薪酬指数,最大的障碍就是上市公司披露不足。”在数据采集上他以年报为主,但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仅仅披露高管薪酬总额,极少数公司甚至未在年报中明确注明为税前或税后。

  部分国有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甚至连一把手的薪金也“守口如瓶”。在中国石化2013年报高管报酬总额(税前)一栏中,董事长傅成玉、副董事长王天普和张耀仓均为空白,李春光、章建华等四位董事的报酬均为99.32万元。

  而中石化2012年年报中,傅成玉的当年薪酬曾显示为86.27万元,王天普则为103.44万元。由于傅成玉薪酬是十位董事中最低的,一度让股东质疑该数据的可靠度。

  至于“三桶油”中富得冒油、公认高管薪酬最高的中海油,掌门人刘健自2010年下半年到任,其薪酬情况始终是“绝密”,从未公开过。

  由此,高明华不得不采集上市公司收入前三的高管薪酬数据。他在第二届公司治理国际高峰论坛上透露,根据他研究的高管薪酬指数模型,2012年金融类上市公司前三名高管平均薪酬是232.95万元,是非金融类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的3.85倍。考虑到金融业平均利润率为81.83%,是非金融业样板均值的9.04倍,因此金融业高管的薪酬激励并没有出现明显的过度问题。

  然而这一判断引发不小的争论。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认为,金融类高管薪酬激励并未出现明确过度,这跟社会上的判断感觉不完全一致,“指数的数据基于上市公司的公布应该是客观的,但是要分析背后原因。”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前院长刘迎秋教授更进一步称,无论是国有还是大型民营企业,如果因垄断得到的收益比重比较大,就不应该归于高管的贡献或者应该得到的薪酬,他们应该得到的是经营收益和风险承担所获得的额外收益。

  对此,高明华也对《金证券》记者表示,“由于数据采集方面的原因,最终的结论是名义上的结论,可能跟实际的结果并不一致。”

  独董、董事长“共裤连裆” 应让股东大会拍板

  多年来,万科王石一直领跑高管薪酬榜。此前,有股东认为去年万科高管薪酬/市值比已超过美国帕尔迪公司,不合理。王石回应道:“按照美国上市公司标准,我应该拿1000万美金,帕尔迪有很多地方值得万科学习,但这样比,我很委屈。”王石叫屈的背后,是境内外上市公司在高管薪酬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内地公司往往仅简单披露高管薪酬数字,缺乏高管薪酬的薪酬理念、薪酬标杆、决策过程等更详细情况的披露,这显然让外界无法判断高管薪酬的合理性。

  即便是万科,关于薪酬制度也仅寥寥数语:公司整体薪酬体系继续贯彻“按照市场化原则,提供业内富有竞争力的薪酬,保有和吸纳优秀人才”的理念。公司高管薪酬,更是在市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情况确定。当年公司的业绩保持增长,在公司任职的高管薪酬水平相应提升。

  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对《金证券》记者直言,A股仅有20多年的历史,在年报信息披露方面与海外成熟市场存有差距,指望迅速接轨并不现实。但在现阶段,证监会可以要求上市公司高管薪酬披露得更细致、全面。

  首先,统一披露口径。现在披露的高管薪酬有的是税前、有的是税后,前述《年报准则》要求公司披露高管应付报酬总额、实际获得报酬,就有这方面的考虑。要明确统一为税前,包括全部年薪,股权激励收益可单列。年报应该披露高管薪酬决策的概要,包括总体薪酬水平增减的基本原因,比如因公司业绩增长10%以上,高管薪酬在往年收入水平上浮10%或者是比照同地区、同行业公司上浮10%等。

  其次,区分人员类别。很多公司披露的高管薪酬为全部高管人均薪酬,看不出实际差距,应区分董事、总裁、副总裁、执行董事,分别披露各类人员的全部薪酬。至于如傅成玉这样的体制内任命高管,“既然是上市公司的一把手,同样需要详细披露其薪酬”。在执掌中海油期间,傅成玉被传有千万收入,他自己说大部分是上缴了。“在这类非竞争性行业,这类高管不同于体制外的职业经理人,他们没有承担足够的职业风险,所以按上市公司高管定的薪酬收入应该以一定比例上缴。现在急需就此制定明确的制度规范,不能靠少数人的觉悟自己去上缴。”

  另外,目前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实际上与董事长是“共裤连裆”,必须完善管理体制、加强上市公司中小股东的话语权。未来上市公司高管的薪酬方案应该提交给股东大会审议,“有了这么一道程序,高管的不合理薪酬肯定是上不去的。如果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的高管薪酬,水平高也是合理的。”苏海南对《金证券》记者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