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房地产企业再融资审核程序没有发生变化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8日 16:07 作者:
  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今天表示,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停发行上市、再融资和重组,证监会已经与其他部委建立了协商机制。对于涉及住宅开放的再融资申请,征求国土部意见,涉及商品房开发的,将征求住建部意见。

  他说,房地产上市公司和保荐机构根据要求要提供相关文件,证监会在审核时依据国土部等部门意见认定,目前依然按照程序审查,没有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