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三类公司可发行
来源:全景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21日 15:48 作者:

  全景网3月21日讯 证监会3月21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回答了记者提出的热点问题,以下是全景网综合媒体报道。

  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办法 共70条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式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共9章,70条,为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办法针对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环节做出规定。其中,就票面股息率有所规定;高管亲戚排除在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之外;关联股东参与优先股发行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

  《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

  二是三类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其普通股为上证50指数成份股;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的,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作为支付手段,或者在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可公开发行不超过回购减资总额的优先股。

  三是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

  四是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且相同条款的优先股的发行对象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五是优先股交易或转让环节的投资者适当性标准应当与发行环节保持一致;非公开发行的相同条款优先股经交易或转让后,投资者不得超过200人。(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限定优先股发行公司范围:上证50成分股

  对于此次优先股的试点范围,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限于上证50指数成分股公司。

  证监会:将出台优先股试点办法配套措施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近期将出台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的配套措施,涉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章程修订、并购重组事项。

  张晓军指出,还将会同有关单位出台配套规则。同时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新三板都将出台相应的业务规则。(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投资者参与公开发行优先股无限制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公开发行优先股,任何投资者都可以参与,在市场上公开买卖,没有任何限制;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规定了合格投资者范围,不符合投资者门槛的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信托、理财产品方式间接投资优先股。

  证监会:优先股票面金额确定为每股100元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为统一优先股票面金额,便于投资者理解和交易,满足融资需求,证监会将优先股每股票面金额确定为100元。(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采用储架发行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采用储架发行。

  证监会:不得发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优先股试点办法征求意见过程中严格限制可转换优先股,正式文件中删除了相关条款,规定不得发行可转换为普通股的优先股。(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四方面避免优先股出现利益输送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21日表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重点针对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环节进行规定,其中,就票面股息率有所规定;高管亲戚排除在非公开发行合格投资者之外;关联股东参与优先股发行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独立董事要发表意见。

  证监会:优先股试点是重大金融改革创新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优先股试点是重大金融改革创新。(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将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的相关措施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完善新股发行改革相关措施:对老股转让、发行办法等做了微调。(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网下询价应持有一千万市值股票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规范网下询价行为,固定网下询价应持有不低于1000万市值非限售股票。(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网下配售对同类投资者比例相同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强化对配售行为的监管,加强规范性要求,增加禁止配售关联方,公募基金等机构的配售比例不低于其他投资者,网下配售对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相同。(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增加网下配售向网上的回拨力度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首批发行的48只新股,44只股都采用了回拨机制,网上发行投资者占比是61.81%,网上配售是网下配售的1.61倍,本次新股发行政策微调,为了满足中小投资者的认购需求,增加网下配售向网上的回拨力度,有效认购额度超过150倍的,网下配售仅需保留配售总额的10%。(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六大措施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将全面推进创业板市场改革。

  一是修订首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暂行办法,适当降低财务指标要求;

  二是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申报企业不再限于9大行业;

  三是建立再融资制度,合理设定发行条件,推出小额快速的定向增发机制;

  四是完善并购重组制度,简化流程,丰富支付手段,拓宽融资渠道;

  五是完善首发信披规则,提高有效性和针对性,强化风险揭示和监管;

  六是严格执行退市制度,触发条件快速退市,不允许借壳上市。(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创业板再融资制度设计考虑4方面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创业板再融资办法的制度设计,总体考虑包括四个方面。

  一是完善资源配置功能,对融资制度进行补充,提供多个融资品种,满足多元化投融资需求;

  二是强调投融资功能均衡协调,考虑发行人的需求和投资者回报;

  三是防范上市公司过度融资;

  四是合理设定各个融资品种的发行条件。(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创业板IPO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正在全面推动创业板改革,包括修订创业板IPO办法,适当降低首发财务准入指标,拓展市场服务面;创业板不再限于9大行业,建立创业板再融资制度,强化再融资机制。(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创业板信披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正在积极准备创业板信息披露以及招股说明书准则的工作,将以投资者需求导向,结合创业板企业的业务模式,差异化做出披露要求,主要涉及披露商业模式、经营风险、战略规划等方面,同时,风险披露要深入具体,信息披露要简明易懂,需提高招股书的可读性,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再融资制度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要建立符合创业板特点的再融资制度,合理设定发行条件,强化再融资的市场约束机制,推出“小额、快速、灵活”的定向增发机制,支持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融资需求。(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采取四大举措加强新股发行监管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市场化程度越高,监管就会越严,在已有文件基础上,证监会采取措施强化对新股发行的监管。

  一是发现涉嫌违法违规,可责令暂停或者终止发行,调查处理;

  二是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

  三是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泄露信息;

  四是发现违法违规,对机构暂不受理文件,对个人采取市场禁入;五是协会建立日常监管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首批新股发行基本符合改革预期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新股开闸后首批发行新股52家,48家完成发行,其他4家暂缓发行,总体情况良好,基本符合改革预期。

  从发行价格来看,48家公司平均市盈率29倍,较2012年下降,最高的市盈率51.4倍,最低6.2倍,较同行业平均低10%,8家公司高于同行业市盈率。

  48家公司募集资金数量总额223.88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一家创业板公司募集资金超过了需要量。老股转让比例看,有39家转让,转让的数量平均占比41%。(全景网/甄金)

  证监会:2方面入手完善老股转让套现问题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推出上市公司原始股东老股转让可以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促进买卖双方博弈,约束买方高报价,缓解超募问题。但是在实践中也存在不尽合理之处。

  张晓军表示,证监会拟从两方面入手加以完善:一是要求老股转让数量不得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上限售期的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通过市场化方式约束老股转让数量;二是明确首发以公司融资为主的原则,同时适当放宽募集资金使用限制,允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一般用途,如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等,但应当说明合理性,并详尽披露。(全景网/周蓓)

  证监会:进一步强化IPO发行事中事后监管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市场化程度越高,监管就会越严,未来将进一步强化新股发行的事中事后监管。

  其中包括,发现发行承销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可责令暂停或中止发行;建立常态化抽查机制;在承销办法中进一步明确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不得泄露询价和定价信息,加大对串标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对机构可以暂不受理行政许可相关文件,对个人可以采取市场禁入。(全景网/成亮)

  证监会:政策微调不涉两市市值合并计算

  全景网3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目前没有发现市值分别计算对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的证据,此次政策微调暂不涉及两市市值合并计算问题。

  他指出,经过模拟测算,如果两地市值合并计算,将有87万户原来市值不足1万元的账户会超过1万元,达到申购条件,占比仅为3.4%。

  此前48家新股发行期间,参与网上申购的账户中约有17%的账户存在两市之间相互买入卖出的行为,合计在单一市场的净买入和净卖出均不足同期两市各自成交量的1%。从客户保证金账户流动情况看,也没有发行明显的异常变动。因此,目前没有发现市值分别计算对市场产生重要影响的证据。(全景网/成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