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局长李量昨日在“2014中国金融消费者保护论坛”上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一套有利于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地、提升投资服务的监管治理体系,把投资者保护相关内容纳入《证券法》、《公司法》的修订中。
据悉,该监管治理体系将围绕市场主体责任、投资者行权、诉求解决、法律救助、回报优化等多方面做细化安排。
李量指出,投资者权益保护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价值。企业、中介、市场主体的核心价值也应该围绕投资者做好权益保护,要建立以投资者权益维护为核心的三个“平衡”,分别是投融资平衡、市场服务以及消费者权益的平衡、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享受权利的平衡。
李量提出,要提升各项监管自律制度服务,对多层次市场的产品和服务进行分类分级,对投资者进行分类管理,“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制定一套有利于投资者保护制度落地,有利于提升投资服务的监管治理体系”。
在优化投资回报方面,李量指出,要致力于全面优化投资环境,推动建立多元化综合回报体系,从市值管理角度来看,当投资者利益受到重大影响时要成立主动回购机制。
李量表示,要建立一系列保障措施便于中小投资者行权。国务院文件提出一系列组合型安排,要求公司和合作方实行网络投票为中小投资者行权提供便利,要对董事监事的选举实行累计投票制,建立股东大会第三方的见证机制,独立董事要实施备案制管理等。
证券时报记者 程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