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昌琼:互联网证券业务监管应有创新思维
来源:证券时报网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06日 16:53 作者:

  全国人大代表、证监会机构部巡视员欧阳昌琼6日下午表示,对于互联网证券,金融企业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应该合法合规。在互联网活动中开展证券业务,仍然还要观察,需要有特别的安排,比如说众筹融资等。

  欧阳昌琼认为,要有一个开放的心态对待新生事物,同时不缺位和错位。监管原则应该有创新的思维去监管,不是传统的监管,同时要适度监管,还要协调监管。

  对于国金证券 的万二佣金和佣金宝问题,欧阳昌琼认为,市场供给和需求决定了价格,同时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费用应该符合相关规定。按照现行佣金方面标准,目前最低规费为万分之零点九,只要在区间内,都是符合规定。

  欧阳昌琼表示,佣金市场化方面,美国在1945年才放开实现市场化,日本在1999年才完全市场化,但是市场化是一种趋势,是不言而喻的。怎么判断合法合规性,欧阳昌琼认为,要看是否符合现行法规,是否侵害了投资者利益,是否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市场公平竞争,一则是一家独大,一则是倾销,这个属于法律调节。佣金市场化,是否风险外溢,仍然要观察。“佣金宝”问题,行业协会可以去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