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资产规模由300亿升至500亿,以遏制券商通道业务无序扩张

商报图形 徐侨唯 制
重庆商报讯 疯狂扩张券商通道业务,被监管层盯上了——这一次,出手的是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2月12日,协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简称《通知》),对证券公司开展银证合作的银行资产进行了调整,除了对合作银行范畴进行限定,其资产规模门槛也由原来的300亿元升至500亿元。
合作银行资产门槛提高
据了解,协会曾于2013年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与银行合作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开展“银证合作”业务的合作银行须符合四项基本条件,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控机制健全有效;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规模不低于300亿元,且资本充足率不低于10%;最近一年未因经营管理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采取重大行政监管措施;最近一年财务状况未出现显著恶化、丧失清偿能力等。
昨日,商报记者在新下发的《通知》中见到,补充规定主要有两项。一是限定合作银行的范围,明确合作银行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二是提升合作银行资产规模门槛,要求证券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银证合作定向合同的,合作银行最近一年年末资产规模不低于500亿元。
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
《通知》还针对券商资管业务提出了一项新的禁止性规定和两项具体要求。即:禁止券商通过集合计划开展通道业务;要求券商开展资管业务时加强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券商建立健全日常合规风控监测机制,加强人员管理、防范道德风险。
《通知》自2月17日起开始实施,在此之前券商已存续的集合计划和已签订的定向资管合同,不符合通知规定的,到期后将立即终止,不得展期。根据《通知》要求,在本《通知》实施之日前,证券公司已存续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已签订的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到期后应立即终止,不得展期。
纵深
遏制券商通道业务无序扩张
之所以发布《通知》,主要是强化合作银行的资质要求,遏制券商通道业务的盲目、无序扩张。
中国证券业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2013年,证券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模发展迅速,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潜在风险,个别证券公司在开展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风险意识淡薄,合规风控措施不到位。业内人士表示,《补充通知》的出台标志着证券公司银证合作业务开展更加规范,规范了券商集合理财,主要是叫停了小集合产品等乱象,进一步去杠杆,加强流动性管理。
反响
立马见效难
一位资管人士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称,对于中小银行来说,这个通知的影响会比较大。另一家大型合资投资银行负责资管业务的高管在谈到影响时表示,《通知》主要是行业自律,强调风控,暂时没什么实质性影响。
也有证券行业人士认为,个别券商对协会的新规定甚至可以“曲线规避”。该人士称“签合同时最好不要体现银行的名字,我们和企业签个财务顾问合同就行,然后银行再和我们签一个台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