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五方面 加大行政处罚力度
来源:深圳商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18日 09:42 作者:钟国斌

  【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昨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证监会2013年从五方面加大了对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力度。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处罚案件数量同比增加41.1%,罚没款项同比增11.4%,处理的当事人数量同比增长216.7%。二是加大对违法案件及其中介机构的处罚力度,加强了中介机构的归位尽责意识;三是保持打击违法内幕交易的高压态势;四是及时回应市场关注事项,处理大案要案,整肃规范市场秩序;五是在办理案件及时性同时,依法行政,充分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还表示,2013年证监会共做出84项行政处罚决定(包括派出机构做出的),21项市场禁入决定。去年10月以来到年底,派出机构共做出行政处罚决定5项;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包括内幕交易37项,信息披露违法24项,IPO过程中的违法违规4项,中介机构违法违规13项。去年的罚没款总计7.3亿元,同比增长67.4%,为证监会成立以来年罚没款最高金额。当年,被处罚当事人共282名,获罚个人中,25人被实施终身市场禁入。

  从处罚来看,最引人注目,力度最大的是对光大证券的处罚。光大证券“8·16”事件被认定为内幕交易,证监会表示将没收光大证券违法所得8721.43万元,并处以5倍罚款,罚款金额总计5.23亿元;对徐浩明、杨赤忠、沈诗光、杨剑波分别给予警告,罚款60万元并采取终身的证券市场及期货市场禁入措施;对梅键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0万元;停止光大证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固定收益证券除外),暂停审批光大证券新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