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27日在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修改非上市公众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文件等七项配套规则。这标志着新三板试点扩大全国的工作正式启动。
此后,经主板券商推荐公司可以在股转系统挂牌上市,不再受高新园区的范围限制。
发布7项新三板配套规则
周五,证监会发布新三板七项配套规则,凡符合条件的公司均可通过主办券商推荐在新三板上市,不受地域限制。
规则内容包括: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明确审核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规范股东人数超200人公司申请行政许可的审核指引;明确行政许可流程。
其中,在解决200人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方面,规定:申请IPO公司的股份确权数量应达到90%以上;申请新三板的公司股份确权数量应达到80%以上。
修改非上市公众管理办法
证监会修改非上市公众管理办法,制定了相关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公开转让说明文件等七项配套规则。经主板券商推荐公司可以在股转系统挂牌上市,不再受高新园区的范围限制。
12386热线开通查询功能
12386热线决定2014年1月1日起开通查询功能,投资者可以拨打电话,在核实相关信息后,可以了解诉求的办理全过程情况。
截至今年11月底,12386热线共接受处理诉求8984件,已经办结8694件,30%的事项与机构产品有瑕疵和过错有关,经调解双方基本达成和解。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投资者已经获得赔偿160余万元。
国务院批复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
国务院近日批复了公募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股东的条件为:主要股东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净资产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主要股东为自然人的,个人金融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在境内外资产管理行业从业10年以上。
自然人可担任公募基金主要股东
国务院27日发布“国务院关于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13〕132号)”,就此,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国务院批复有三个明显特点:
1. 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人士可以持有基金管理公司5%以上的股权,这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充分肯定了人力成本的核心作用;
2. 取消了对股东组织形式的限制,不再要求持续经营3个以上会计年度,为进入基金行业提供了便利条件;
3. 证监会将落实国务院文件,促进公募基金向财富管理机构转型,近期证监会将结合前期已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细化相关规定,发布落实。
公布两项信披解释性公告
为了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完善信息披露架构和内容,主要涉及分步实现企业合并、分步处分子公司股权等内容。
两项公告对上市公司、拟IPO公司、其他公开发行证券公司在年报信息披露及其附注的内容进行规范,自发布起实施,上市公司在编制2013年年报时,要按照该公告要求编制并披露信息。
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完善中小投资者投票等机制。引导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全面采用网络投票方式。积极推行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上市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完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第三方见证制度。研究完善中小投资者提出罢免公司董事提案的制度。建立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金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