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杨颖桦 北京报道
在12月14日国务院公布新三板正式扩容后,最新消息显示,有关新三板的配套制度规则有望在年底到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负责人也在12月16日表示,年底前可面向全国接受企业挂牌申请。
与此同时,被称为四板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定位也日益明确。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从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处获悉,未来针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或将会出台规范发展文件,明确其市场定位;此外,如何纳入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中也是重点之一。
12月13日,国务院宣布新三板扩容消息的前一天,一位中介机构人士还在打听南方某股权交易市场的情况。然而在第二天之后,他开始重新考虑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与新三板之间的选择。
这实际上是长期以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建设定位而造成的,在国务院清理整顿交易所之前,他们大多数按照已有交易所的模式来构建,有些定位与新三板重复。
在上述接近监管层人士看来,这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重复建设比较严重,“一个省基本一个,有的不止一个”;二是市场定位不清晰,缺少明显特色的定位,收支相抵的不多,基本靠补贴生存;三是市场监管不到位,交易环境维护需要大量投入。
三方面叠加之后,其风险性容易爆发,于是有了自2011年开始的国务院部署清理各类交易场所行动。在经历了清理整顿之后,截至2013年9月底,全国已经完成注册的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达28家,其中重新开业的已近20家。
除清理整顿外,更为重要的是为区域性股权市场找一个全新定位,包括法律意义和监管层面。
目前,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通常交易清淡,虽然曾经有千家挂牌的例子,但那只是挂牌展示信息,并非能够进行公开转让。
“法律定位不明确、非公开交易的定性和运作不规范等问题,是市场冷清的深层原因。”一家南方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高管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
他举例称,以在交易场所内的企业为例,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有证监会监管和自律监管,以自律监管为主,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的企业则没有上位法的支持,都是靠政府红头文件支持。还有与中介的关系,很多时候区域性股权市场跟中介机构是合作关系,而在新三板中中介机构则是接受交易所监管。
然而,这一问题可能即将得到解决。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87号文”)明确指出,“在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基础上,将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促进小微企业改制、挂牌、定向转让股份和融资,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区域性股权市场为小微企业提供挂牌公司推荐、股权代理买卖等服务。”
这意味着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已经定调。证监会主席肖钢指出,“规范和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要把区域性股权市场纳入到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中。要发展证券公司的柜台交易市场。”
据前述接近监管层人士透露,事实上,伴随着新三板的正式扩容与87号文的落地,关于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也初步落地。未来将会出台规范发展文件,明确其市场定位;其业务监管也会加强。
此外,监管层还将建立区域性股权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将其纳入资本市场系统风险检测体系;证监会还会与地方政府探索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虽然市场认为我们跟新三板有竞争关系,但事实上(我们)区别比较大,应该是分工不同的关系。”上述股交市场高管指出,“而且国务院这次决定提到的转板机制对我们也很有吸引力,因为很多企业还是希望通过转板机制逐步往上走。
四板制度安排轮廓渐清 规范文件行将出台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8日 11:22
作者:杨颖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