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证券化是当前资本市场最热门话题之一,但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呈现的却是“热中有冷”或者说“雷声大雨点小”的现状。
国内目前至少有三大领域的资产证券化,一是人民银行和银监会主导的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规模在900亿元左右;二是证监会主导的企业资产证券化,兼顾信贷资产证券化,目前规模在450亿元左右;第三是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推动的资产支持票据(ABN),目前规模比较小,仅有90亿元左右。应该说,这样的规模与现状,与当前整个国家的经济转型、盘活存量资产的需求是不匹配的。
当前资产证券化的业务推进存在哪些问题?监管部门的业务审核流程和关注要点有哪些?资产证券化风险点何在?针对上述业内普遍关心的问题,资本市场学院日前专门举办了资产证券化专题研讨班(第二期),及时总结重点产品创新案例与经验,进一步解读资产证券化最新政策与规则,以期促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规范化和可持续发展。
六大政策助力审批加速
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核节奏是业内关注的重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自3月份新规出台以来,迄今为止只批准了3单,这让市场感觉速度不够快。而实际上,没有1单超期,平均审核周期3个月,包含材料补正、反馈意见等时间,最快的只有20天。
导致审批不快的原因之一是有从事资产证券化业务经验的人才不多,从申报材料就可以看出,比如材料总体比较粗糙,风险揭示、投资者管理的内容不到位,反馈意见落实不够彻底等。除了上述原因外,另一个主要原因还在于前期的环节过多。下一步监管层将通过多项新做法,助力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审批加速。
第一,不再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专家论证作为前置程序,沪深交易所专家论证原来是必选动作,而现在是可选动作。第二,取消证监会层面的审核预沟通程序。第三,严格落实一次反馈意见。证监会只反馈一次意见,企业也只有一次改正的机会,一旦改完了报过来还是不行,证监会将或者不予受理、或者直接出具不予核准的决定,这样将会大大加快审批进程。第四,将加速复制型产品审批速度。凡是以前已经批过的、市场已经有过的证券化产品就快速审核。第五,创新产品不重复论证。创新产品如果已经经过交易所论证,证监会层面不再重复论证。第六,不合格产品及时退回。
据悉,对于下一步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后续政策安排,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区分产品类型、提高审批效率,并在条件成熟时修改法规,将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改为备案制。此外,还将考虑推动类似IPO储架发行的做法,允许一次审批、额度内分期发行。
推动优质证券化
产品上市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我国信贷资产证券化总体情况以及扩大试点后的工作进展。
该负责人表示,信贷资产证券化前期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整个产品和交易市场运行比较稳健,基础资产的种类稳步扩大。与此同时,相关制度不断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促进金融创新的功能也逐步显现,已成为市场上重要的投资产品。
该负责人指出,资产证券化业务中关于风险自留的提法值得业内关注。风险自留是国际金融危机之后各个国家在完善资产证券化制度方面非常重要的一个做法,对防范发起机构的道德风险有重要作用。借鉴国际经验,《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127号文)也强调要建立风险自留制度。目前,风险自留制度的完善措施正在积极研究之中。
此外,信用评级方面的政策变化也值得关注,2005年试点以来,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都要进行评级,比较重要的一个变化就是在127号文里面提到要进行双评级,也就是说要由两家机构来进行评级。监管层也鼓励探索多元化的信用评级方式,支持对资产支持证券采用投资者付费模式进行信用评级。
7月末,国务院应对危机小组第七次会议对信贷资产证券化常规化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参会部门一致赞同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以下几方面值得重点关注:一是要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继续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规模;二是特别提出优质大盘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可在交易所上市交易;三是对资产证券化的投向有明确要求,要通过证券化盘活资金,将有效信贷向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倾斜,特别是三农、小微企业、棚户区改造和基础设施等。会议还特别提出要充分发挥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作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统一产品标准和监管规则,加强证券化业务各个环节的审批监管,及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就业内关心的优质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交易所市场交易的问题,据了解,人民银行正和证监会等相关部门进行密切沟通,努力推动优质的证券化产品到交易所市场交易,实现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跨市场交易。总的原则就是在尊重发行人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引导优质的重要产品在两个市场上进行交易。
防范风险 保障资产证券化
持续健康发展
银监会业务创新监管协作部相关负责人着重就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实践和风险防范谈了看法。他认为,正是在市场热情高涨的时候,各参与方尤其是监管部门需要冷静,认真思考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只有做到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才能促使整个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而不仅仅是昙花一现。”
资产证券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结构化融资工具,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基础资产复杂。基础资产的不断复杂,使投资者对风险的识别难度大大增加。二是结构复杂。资产证券化的一个主要特点就是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进行再次分配,通过分层设计,根据市场投资者不同层面的需要,把产品设计为不同的选择来满足市场需求,正是由于它本金账和收益账不同的偿付顺序,给投资者增加了风险识别难度。三是交易结构复杂。各个参与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相互交叉,有一些主体之间还有资金的支付,这个过程当中就会产生一些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四是信息不对称,容易产生道德风险。希望市场能够关注到这些风险,能够对这些风险进行防范,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相关业务,从而保证信贷资产证券化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还从风险角度出发阐述了下一步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方向和相关政策导向。
第一是关注金融稳定性风险。从国内实践来看,系统性风险的表现和国际上有所区别:一是投资者类型过于单一,有将近六成的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仅在银行体系内进行循环;二是流动性较差。第二是关注业务发展模式引发的风险。在试点过程中,出于审慎性考虑,监管部门对产品的发行采取一单一批的审批制。这一方面影响了发起机构对发行时机的选择,另一方面也影响了金融机构开展该项业务的积极性。所以在进一步扩大试点期间,希望能够坚持市场化原则,强调市场与投资者的作用,促进信贷资产证券化的常规化发展。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可能地提高审批效率,减少审批程序,在发展过程中逐步由审批制向备案制转变。第三是关注产品结构过于复杂的风险。
基于上述原因,在防范相关风险的前提下,下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中第一就是坚持审慎性原则。要坚持真实出售和破产隔离,这是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关键。
第二就是市场化原则。发起机构可以根据市场化的原则,选择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进行发行和交易。
第三个就是服务时序原则。在扩大试点阶段,采用成熟一家上报一家的原则,任何机构只要是准备成熟,就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报告,前提是产品结构设计成熟,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最后是政策导向性原则。对于入池资产的选择,要注重服务实体经济,对于通过证券化而释放出来的信贷资产,也要向小微企业、三农、西部开发等经济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倾斜。
原标题:简化程序防范风险 推动资产证券化加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