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试点为市场提供正能量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02日 05:18 作者:贾壮
  证券时报记者 贾壮

  日前,国务院决定开展优先股试点,并发布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证监会将按照《指导意见》制定优先股试点管理的部门规章,并于近期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后正式发布实施。证券交易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等市场自律组织也将制定或修订有关配套业务规则,确保优先股试点工作稳妥推进。
  邓舸介绍说,优先股在境外市场是成熟的证券品种,在我国也有很强的现实需求。目前开展优先股试点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一是有利于加快发展直接融资,补充企业资本金;二是有利于商业银行创新资本工具,满足资本监管要求;三是有利于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投资渠道,增加新型的固定收益产品;四是有利于支持企业兼并重组,推动行业整合和产业升级;五是有利于丰富证券品种,促进市场稳定发展。
  邓舸强调,投资优先股也是有风险的。
  中国银行财务管理部总经理肖伟:优先股发行试点将对股市产生积极影响,也有利于企业丰富股权结构。推出优先股之后,企业补充资本将不再仅仅依赖股票市场的资金,这可以减轻股市的资金压力。企业通过优先股补充资本,可以提高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提高普通股的股东收益回报,企业质量的提高也会进一步促进股市的健康活跃。企业通过优先股融资不仅可以补充资本,还可以丰富股权结构和提高资本质量。优先股股东的出现,也将推动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投资优先股,承担的企业经营风险相对较小,在获取企业经营的固定收益分配的同时,企业一旦倒闭,财产清算时也将优于普通股股东获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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