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上交所介绍,“上证直通车”实施以来运行良好,除个别复杂或者涉及无先例事项的公告外,上市公司80%以上公告均由公司通过上交所网站和指定媒体自行披露。
与会代表提出,“上证直通车”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需强化第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意识,加强人员和设备配置,完善内部流程,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信息披露工作平稳顺利。
对于如何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效性,与会代表普遍认为,在自媒体时代做好信息披露,不仅要做到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和公平,还需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与投资者分享更多自主化和个性化信息。
有公司建议,可以加大非财务信息的披露力度,如增加定期报告中“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披露要求。也有公司提出,可以完善信息披露的行业分类指引,使不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使用价值。
在讨论中,上市公司还对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权威性提出了建议,认为在当前市场信息源多样化的背景下,要强化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法定渠道的认识,防范投资者受到非正式信息渠道或者未经确认消息的误导。 (黄婷)
原标题:第十二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探讨信息披露有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