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板块有望发动第二攻击波
来源:证券导刊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2日 15:55 作者:彭波

  2013年稀土政策及治理进入了进一步深化和务实阶段,而在WTO败诉几成定局的情况下,种种迹象表明,年底或将迎来稀土政策“组合拳”。而稀土价格在“收储将出清稀土库存、出口转暖预期及下游开工率进一步转好”三大逻辑的推动下出现第二波上涨行情也将是大概率事件。
  热点2:稀土板块有望发动第二攻击波
  彭波
  华创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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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0360513040002
  1、稀土治理措施日趋完善:“行政命令式”管理到“行政、市场并重机制”建设
  如图表1所示,回顾过去近20年的中国稀土政策及治理措施,行业治理举措一直未有中断,但治理思路和模式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政策措施日趋完善,这也是我们乐于看到和期望的方向。
  具体来看:
  阶段一:以“堵”为主的“行政命令式”管理阶段(2010年以前)。这一阶段政策措施集中在控制稀土矿开采、冶炼以及出口方面,如实施出口配额制(1998年开始实施,2010年出口配额首次降至3万吨左右),出口退税政策转变为不断加大出口关税征收(中重稀土25%,轻稀土15%),试图以“堵”的方式来收紧原材料开采和加工端。
  阶段二:全产业链整顿制度和治理机制的建立期(2011-2012)。这一阶段稀土行业的治理以2011年2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为标志,已然上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可以看到整理思路从单纯的控产量、限出口逐渐转归“行政、市场并重”的局面。
  行政措施中增加了建立稀土储备体系,开展稀土专项发票,整顿采矿权等方面,而市场方面则体现在拟通过兼并重组,建立稀土大集团,并最终通过企业的自我约束机制来实现稀土价格及行业的健康发展。
  阶段三:治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和务实阶段(2013~)。这一阶段前期治理机制得到了进一步深化,行政与市场手段并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打黑力度加大,并将建立联动机制实现“常态化”;在堵的同时,加大下游应用支持,做到疏堵结合;
  2)重新审视轻重稀土的资源地位,提出“轻重有别,重点保护中重稀土”的务实思路,在收储中也将倾向于中重稀土;
  3)工信部表示已完成组建大型稀土产业集团的方案。后续将依靠大集团来形成行业自律,通过包头稀土交易所等更多的市场手段、长效机制来维稳稀土价格。
  特别的,2013年度收储及大集团建设方案一直是市场关注的焦点,在今年以来的各种稀土会议上也成为媒体追逐的焦点,不过一直未有落实。
  2、迹象表明,稀土政策或将加速出台,需关注政策“组合拳”
  然而,随着WTO败诉几成定局消息的传出,以及包钢稀土在10月末公开挂牌稀土氧化物价格,威华股份(赣州稀土借壳公司)将于11月4日复牌,种种迹象表明稀土政策或将加速出台,年底有望迎来稀土政策“组合拳”:
  WTO败诉几成定局,2014年出口环境将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在2001年入市时,稀土并未列入84种可征收关税原材料列表中,以及依据前期焦炭、萤石等9种原材料WTO贸易争端中就保护环境和稀缺资源上诉不成功的经验,WTO稀土出口争端败诉或成定局。而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上诉裁定的时间为90天,若媒体报道属实(即11月中旬公布稀土争端初裁报告),那么2014年2月份具有效力的最终裁定报告届时将发布,上诉期可能并没有市场之前预期那么长(1年左右的时间)。我们认为WTO败诉将倒逼稀土政策加速出台。
  前期大型稀土企业自发进行扩张,构建稀土大集团的条件已经具备。自2011年稀土大集团战略提出后,稀土企业间的并购重组频频开展。根据工信部数据,2012年前10家稀土重点企业已控制全国约99%的稀土资源,矿产品和冶炼分离能力分别占全国的81%和61.5%。同时,我们看到随着赣州稀土借壳威华股份的上市,稀土重点企业也均登陆了资本市场,依靠资本市场进行发展的条件已然成熟。
  六大稀土集团或将逐渐浮出水面。据中证报4月份报道,中国稀土整合方案或初步确定5家龙头企业,包括包钢稀土、广晟有色、中铝集团、五矿集团及赣州稀土集团;接下来地方稀土企业与5家龙头企业也将进一步进行整合。我们认为稀土集团建设方案有可能会增加至6家龙头企业,福建稀土龙头企业厦门钨业完全有理由跻身于6大稀土集团之列:
  以深加工为基础的“福建模式”取得成功,并得到了政府的肯定。“福建模式”包括三个特点:首先是统一规划、统一开采、统一价格、统一收购、统一分配;其次,以一家国有企业(厦门钨业)为龙头整合福建省内的稀土资源;以深加工为导向,开采指标和深加工生产规模挂钩。从南方稀土整合来看,福建可以说是稀土整合中的一个典范。
  厦门钨业在资源整合过程中注重维护当地政府和企业的利益,已经囊括福建省全部的5本稀土采矿权证。以控股子公司龙岩市稀土开发有限公司为例,其七家子公司除长汀金闽矿产外,厦门钨业的实际权益比例普遍在30%左右,大部分利润留在了当地。这种利益共享模式极大地推进了公司稀土业务的开展。
  目前厦门钨业已经实现了“开采-分离-深加工”的完整稀土产业链,是我们提出的稀土商业模式变革中的典范。我们认为未来稀土企业的商业模式将呈现出“全球垂直产业链、直达终端+降成本+高附加值产品”这一方向,而厦钨正是在此路径上稳步推进。
  包钢稀土公开挂牌并调高稀土价格或许是稀土收储开始的一个积极信号。上一次包钢稀土公布挂牌价是在2012年年底,意在配合收储以稳定稀土市场价格。这也是此次市场对此纷纷猜测收储或与近期出台的原因。
  3、三个逻辑支持稀土价格打开短期上行空间,尤其对于中重稀土而言
  今年7-8月份在赣州稀土打黑专项行动下,加之下游需求在2-3季度复苏态势明显(钕铁硼开工率回升),稀土价格展开了反弹(轻稀土+30%,中重稀土+36%)。而由于收储进程一直迟于预期,贸易商抛售带来了近期的稀土价格回落。但由于下游需求基本保持稳定使得稀土价格并没有出现历史上的快速下滑(轻稀土-6%,中重稀土-10%)。往后看,我们认为短期稀土价格存在三大上涨逻辑,稀土价格有望走出第二波上升浪。
  逻辑一:稀土收储极有利于中重稀土积压库存的出清。根据目前媒体的报道,此次收储倾向于中重稀土领域,100亿左右的水平。若如此则完全可以掌控中重稀土市场:
  如图表2所示,以2010年-2012年USGS统计的中国产量与生产指令性计划的差值代表中间商囤货,即囤货量约为6.9万吨;考虑到走私的影响,我们取5万吨为基准假设值,并上浮中重稀土均价10%。可以看到150亿元的收储规模便完全可以消化掉中重稀土的市场库存。
  逻辑二:WTO争端败诉后,出口存在回暖的可能,从而利于消化国内产品库存。这一点在焦炭行业存有类似的历史经验:2012年9月-2013年2月,焦炭价格从1288上涨至2074,上涨幅度达到了60%,背后的逻辑主要有两条:其一为2012年年底钢铁行业的补库存;其二便是焦炭WTO贸易争端败诉后,2012年12月17号焦炭40%的出口关税取消,后续出口配额制改成了出口许可证,贸易商也纷纷囤货以备出口。市场预期焦炭出口会回暖,进而利于消化国内的大量积压库存。
  而在出口回暖预期带动清库存方面,我们认为稀土行业要优于焦炭行业。2004年以来焦炭的最高出口量为1500万吨,仅占到每年3.5-4亿吨焦炭产量的2-3%左右,而稀土方面,按照年均生产13万吨计算(USGS数据),若出口量回暖至目前配额水平(3万吨)将占到产量的20%强。
  逻辑三:下游需求反弹也是未来一个季度稀土价格上行的基础。根据我们最新的调研信息,钕铁硼行业开工率存在一定的上升迹象。以中科三环为例,因圣诞节等因素的影响,公司消费电子及汽车业务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开工率上升,预计四季度开工率维持在90-100%左右,这一数据要好于三季度市场普遍预期的70%。同时我们看到3季度公司的存货周转天数由2季度的122天上升至130天,考虑到开工率上涨,预计公司正在加大原材料储备。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稀土价格短期内出现反弹的概率加大,特别是收储的实施可能使中重稀土的库存得到大程度出清,对其价格的拉升将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这里我们想要提醒的是,我们更希望看到稀土产业整顿长效机制的建立,正如稀土办贾银松主任所提出的:“打黑要常态化”,要控制好私挖乱采及走私活动,真正维护好市场积压库存出清后的来之不易行业供给局面。否则在“出口”放开的环境下,存在稀土价格再次出现“白菜价”的风险。同时还要加强下游应用领域的支持和开发,并稳定下游企业对稀土价格的预期,从而形成产业链良性的传导机制,避免价格暴涨暴跌伤及需求,否则也只能如历史般短期的暴涨伴随快速的暴跌。这也违背国家推出原材料战略储备体系的初衷和原则。
  4、投资建议及风险提示
  综上所述,2013年稀土政策及治理进入了进一步深化和务实阶段,而WTO败诉几成定局、包稀公开挂牌价格,赣州稀土成功借壳威华股份等种种迹象表明,年底或将迎来稀土政策“组合拳”,这包括公布大集团建设方案(我们预计将成立6大稀土集团,其他稀土股将成为后续进一步整合的对象)及国储开展2013年度收储工作。
  而稀土价格在“收储将出清稀土库存、出口转暖预期及下游开工率进一步转好”三大逻辑的推动下出现第二波上涨行情也将是大概率事件。我们建议激进的投资者可以积极参与此轮稀土板块行情,买入稀土股。
  投资建议:
  如图表6所示,我们整理了A股市场中主流的稀土股,并给出两条投资思路:
  1)第一类为稀土资源股,包括包钢稀土、威华股份、五矿稀土、广晟有色、厦门钨业。稀土价格反弹中资源品受益首当其冲,尤其对于具备中重稀土优势的威华股份、五矿稀土、广晟有色以及厦门钨业。
  2)第二类则是潜在的被稀土大集团整合的对象,适合于反其道而行之,并青睐重组股的投资者。如银润投资、盛和资源,在既有的工信部稀土大集团建设框架中,此类公司将成为大集团兼并重组的对象。
  同时投资者也可以根据自身偏好依照我们提供的图表7,来选择适合自己的投资标的。具体公司情况及投资逻辑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