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商报讯】(记者 钟国斌)为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与所控股上市公司关系,推动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国资委、证监会昨日联合发布《关于推动国有股东与所控上市公司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一是要通过业务范围与边界的划分,为解决同业竞争,规范关联交易奠定基础。二是要按“一企一策、成熟一家、推进一家”的原则,研究提出解决同业竞争的总体思路,并通过适当方式最终将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纳入同一平台(这一平台可以是上市公司,也可以是非上市公司)。三是要通过建立健全内控体系,规范必要的关联交易,并公开披露相关信息。四是要在依法合规、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对市场进行公开承诺,对于因政策调整、市场变化等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履行或需要作出调整的承诺,要提前向市场做好公开解释,并提出相应处置措施。
《指导意见》提出了培育注资模式。即有条件的国有股东在与控股上市公司充分协商基础上,可利用自身品牌、资源、财务等优势,按照市场化原则,代上市公司培育业务。上市公司在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可与国有股东约定业务培训事宜,上市公司对培育业务有优先受让权。
据统计,包括南岭民爆、*ST株冶等多家上市公司国有大股东曾就解决同业竞争作出承诺。
南岭民爆为解决“收编”金能科技构成的爆破业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实际控制人新天地集团承诺,在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可收购集团所持有关股权业务和资产。*ST株冶7月29日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日前发函称,与*ST株冶产生同业竞争的两处资产盈利状况并不佳,此时注入资产或拖累上市公司业绩,要求延期三年解决与同业竞争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