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要相信法律和自己的力量
来源: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5日 04:39 作者:郑晓波  

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宋一欣:股民要相信法律和自己的力量

  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为进一步增强广大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信心,形成良好市场氛围,证监会投资者保护局组织开展“证券3·15维权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本次活动将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切实关心和重视投资者保护工作,提高投资者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主动维权的积极性。
  
  证券时报记者 郑晓波  

  在权益受到侵害后,股民该怎么办,如何才能获得赔偿?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唤醒股民维权意识尤为重要。就此,证券时报记者采访了上海新望闻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全国律师维权团共同协调人宋一欣律师。

  股民较少参与
  证券民事赔偿案

  证券时报记者:您和一些律师征集为股民打官司,争取民事赔偿,得到业内的关注和认可。那么,你们这个维权律师群体目前的状况是怎样的?
  宋一欣:从1996年开始,就有律师开始介入证券期货法律事务,然后逐步发展,到2000年越来越受关注,2003年至2004年,股民维权进入高潮,其原因是司法解释的颁布,以及以东方电子为代表的案件的审理。当时,东方电子的案子有100多家律师事务所参与,在青岛中院开调解会时,整整坐了一礼堂律师。但之后,一直坚持接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人数较少,大概维持在10到20个之间。目前最热门的案子是绿大地和佛山照明。
  从案件来看,平均每年新增的证券民事赔偿案件,涉案的上市公司大约在10余家上市公司。据我粗略统计,近10年来大概有90家上市公司被股民起诉,平均每年有10家左右上市公司被起诉,总量较少。
  证券时报记者:参与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股民人数多不多?
  宋一欣:从股民来说,上市公司被起诉,希望得到赔偿而上告的股民1%都不到。东方电子的案件,当时受害的股民大约有25万,最后提起诉讼的也就7000人,这已是我国证券市场最大的比例。
  股民参与率比较低,有很多原因。首先,沟通困难,股民比较分散,很难集中;其次,股民对维权认识不足,意识比较薄弱,参与性不够;第三,外部环境不是特别有利,比如存在地方保护主义,一些法院对此认识也不足,不愿意处理;第四,一般证券民事赔偿案件,从开始到最后审理周期非常长,也导致股民参与积极性大为降低。
  上市公司被起诉,希望得到赔偿而上告的股民连1%都不到。

  虚假陈述案九成获赔

  证券时报记者:证券民事赔偿案,大都涉及哪些类别?股民在这些案件中是否得到赔偿?
  宋一欣:据不完全统计,22年来,约有15000多名投资者成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的原告(大多数案件单独起诉,少数案件共同起诉),涉诉标的在15亿元左右,约有90多家因虚假陈述被处罚或被制裁的上市公司被诉。其中,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等几家国际著名审计机构也被列入被告中,涉及全国各地有管辖权或被指定管辖的中级人民法院48家中的33家。
  标志性的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含虚假陈述、欺诈上市)有:东方电子案、银广夏案、华闻传媒案、科龙电器案、大庆联谊案、生态农业案、东盛科技案七大案。在这些案件中,自2001年彭淼秋诉嘉宝实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首次获赔以来,大约90%以上的原告通过和解或判决,获得部分或全部赔偿,赔偿方式包括现金或股票。
  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方面,2007年以来仅有三起。2008年9月,在南京中院立案审理的陈宁丰诉陈建良内幕交易天山股份股票民事赔偿案,这是中国首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案。之后,又产生了陈祖灵诉潘海深内幕交易大唐电信股票民事赔偿案、李岩、吴屹峰诉黄光裕内幕交易中关村股票民事赔偿案,三起案件共涉及原告股民7人。
  操纵股价民事赔偿案方面,仅两起,即股民18人分别诉程文水/刘延泽操纵中核钛白股价民事赔偿案,股民王永强诉汪建中操纵中信银行/中国石化/万科A股价民事赔偿案等,共涉及原告股民19人。
  自2001年彭淼秋诉嘉宝实业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首次获赔以来,约90%以上原告通过和解或判决,获部分或全部赔偿。
  证券时报记者:您刚才说,虚假陈述案件九成以上的原告获得了赔偿,这个数字很令人惊讶!
  宋一欣:这是非常不错的成绩。因为很多其他类别的案子,即使判了也不一定能够得到执行,所以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结果是好的,执行都到位。
  从近几年来看,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的受理在法院层面,总体上是受到支持的。这是法院和律师、股民的一个不断磨合的过程。现在,有此类案件管辖权的48家法院中,已有33家参与其中。
  这些年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处理的成绩较为突出,对投资者来说,也非常有意义。首先,极大加强了法治观念,推动了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接触上市公司的能力;其次,随着案件的妥善处理,社会上甚至出现了非律师的草根维权,比如参与权证,参与股东大会权益的诉讼,唤醒了股民的维权意识;第三,从司法角度来说,对法院、对相关法律的完善来说也有很大的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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