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仁际宇
随着了解上市公司的渠道越来越多,如何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对上市公司和监管层来说,挑战越来越大。层出不穷的获取信息新渠道已经清楚表明,过往以限制敏感信息流动为主要手段的被动信披已经难以适应新环境,取而代之的应该是更加主动的信披平台。
如今,各类招标网站、地方政府新闻平台已经逐渐成为许多专业和普通投资者获取上市公司信息的重要渠道。而招聘网站只是众多新信息渠道中新近涌现出来的典型例子。相比于上市公司白纸黑字的公告,这类信息虽然也具有很高的可信度,但往往因为不是出自上市公司之口,而被归于非官方信息。
但上市公司所谓官方信息披露,又必须遵循一套完整的行政程序,从信息传递效率来讲,难以与社会上自由流动信息相比。同时,出于保护投资者知情权而对上市公司施加的信息披露最低要求,在实务中往往又被当作最高标准来执行。这就导致投资者每每看到上市公司在公告中称,相关事项没有达到信披要求,因此没有及时披露,让某些人钻了空子。
必须承认,在过去信息渠道相对闭塞的条件下,限制性的信披体系确实起到了使投资者公平接触信息的作用。但在新信息渠道不断被发掘出来的今天,是否还能把旧的信披系统套在新渠道之上,对非传统信披渠道内有关上市公司的信息加以限制?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信息公开对于招标类网站、地方政府网站和招聘网站这类非传统信披渠道,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不可避免的,要求对全部的社会化信息渠道进行限制性信息披露的改造不仅缺乏合理性,而且根本做不到。
那么在旧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渠道又处于资本市场监管之外的现实情况下,建立一种新的信披体系势在必行。要建立新的信披体系,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承认各种社会类信息渠道的客观存在。一旦承认上市公司信息有可能通过非官方信披渠道被合法、合理地传递出去,则唯一的问题就在于上市公司需要建立一个官方渠道及时对这些非官方信息进行确认或否认。
在目前的信披体系中,投资者往往看到上市公司会在股价异动公告中宣称没有发现公司股价波动的原因,但实际上,大多数投资者都知道某种与公司有关的传闻早已在种种社会渠道中流传。这种对非官方消息采取掩耳盗铃态度的行为,就是不承认社会渠道中可能流传公司信息可能性的恶果。
当然,要接受在上市公司及其高管无过错的特定条件下,社会渠道出现公司信息不仅可能而且合理的观念,恐怕还需要上市公司和监管层在长期实践中寻找突破口。而且,即便接受了这种观念,如何建立低成本、高效率的主动信披平台也仍然是个难以简单回答的问题。但是,投资者主动挖掘上市公司信息的脚步不会停止,越早做出改变,将越有利。
原标题:上市公司非官方信息披露宜疏不宜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