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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优先股制度或将推出 缓解大小非冲击来源:重庆商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4日 13:46 | 作者:
“十二五规划”中的优先股制度终于有了下文,上交所会议已经研究将在2013年推出优先股。近期,上交所党委、总办召开中层以上干部工作会议,传达2013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国期货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 在会议上,上交所提出了十项落实证监会工作部署的初步意见。其中,研究推出优先股等新产品。 上交所的工作部署,与中国证监会对优先股的安排,遥相呼应。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庄心一曾表示,证监会正在研究引入优先股制度,满足投资者对稳定回报收益的需求。优先股相对于普通股,是指在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息率事先固定,所以优先股的股息一般不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而增减,而且一般也不参与公司的分红。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曹凤岐介绍,优先股股东优先分到收益,但不参与选举或表决,优先股不能随便流通,让国家股和大的股份只拿到固定收益,能够有效促进同股同权,便于流通股股东管理公司,是件好事。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也表示,研究推出优先股是好事情,值得探索,也是对公司治理方面的突破。比如中石油、中石化、工农中建四大银行,以及其他国有企业,国家是第一大股东,无论股权以什么形式存在,国家都不会减持。 华东师范大学企业与经济发展研究所所长李志林的心情更为迫切,他直接将优先股制度称作是2013年股市行情最大的希望,期盼监管层早日引进优先股制度作为股市实质性改革。 “一旦实行了优先股制度,新股的一股独大将不复存在,30%的股权稍有减持,第一大股东的地位就会被人夺去,并且大股东还手持一定比例不能抛售的优先股,势必兢兢业业搞好企业经营,提升上市公司业绩,加强对股东的分红。市场就不会再害怕新股上市用少量股份‘高价钓鱼’。”李志林解释说,上市公司总裁、董事长以及创业股东有通过发行股票作为企业募集资金、做大、做强的客观要求。然而,在一定程度上利用公司股票溢价发行所带来的高价格,利用拥有公司信息的便利,他们在二级市场上存在着套现出逃的本能要求。 在过去几年IPO爆发式增长之后,大小非股东减持的次数和数量也在与日俱增。据数据,2013年1月1日到2月1日,646家公司进行了918次大宗交易。与2012年的1月份214次相比,大宗交易同比增长328%。其中,联化科技在一个月内大宗交易13次,金螳螂大宗交易8次,好想你大宗交易8次。而据北京某大型券商营业部总经理透露,大宗交易的主角仍然以大小非为主。现在很多机构都在针对上市公司原始股东专门做大宗交易,然后在二级市场逢高抛售套利,对二级市场形成巨大冲击。 向威达表示,如果这部分大小非所持的普通股能转化为优先股,优先股不能在二级市场套现,就能减少大小非对二级市场的冲击。 据华夏时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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