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去年作出50份纪律处分决定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06日 08:41 作者:江右
  江右

  昨日,深交所发布2012年度自律监管工作报告,公布了2012年纪律处分总体情况。

  报告显示,2012年深交所根据《纪律处分程序细则》组织召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会议11次,作出50份纪律处分决定,涉及上市公司45家次以及有关责任人员200人次。其中主板公司26家次,中小板公司14家次,创业板公司5家次;给予公开谴责处分涉及的公司5 家次,责任人员26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涉及的公司43家次,责任人员168人;给予公司保荐代表人通报批评处分的2家,责任人员4人;给予公司律师通报批评处分的1家,责任人员2人。

  对于上述被纪律处分的原因,从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2009年以来作出的纪律处分决定来看,主要有四大类:一是信息披露违规,包括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不及时和不公平五种;二是证券交易违规,包括敏感期交易、短线交易和违规增减持股票三种;三是公司治理违规,包括关联交易违规、违规使用募集资金、违规划拨资金或对外财务资助、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和其他六种;四是其他违规行为,包括拒不配合监管工作、违反承诺、保荐代表人失职、律师失职和其他五种。

  深交所同时对退市风险警示机制进行重申,建立所内退市信息揭示工作联动机制,利用网站等渠道设立退市风险信息专栏,指导会员相关工作。建立与各地证监局的联络与协作机制,督促会员切实落实相关要求,确保退市制度的平稳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