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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约定购回业务昨开闸

  彭洁云

  《第一财经日报》从多家券商获悉,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下称“约定购回”)业务于昨日正式开闸。约定购回终于向融资意愿强烈的深市开放,给中小企业融资打了一剂强心针。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以约定价格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卖出特定证券,并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约定价格购 回的交易行为。

  深交所约定购回第一单“花落”华泰证券。华泰证券融资融券部总经理张迅向记者介绍,在昨日上午9点15分,深交所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正式开始接受报单后,华泰证券深圳深南大道营业部一位客户选择中兴通讯(000063.SZ)作为标的证券,融资获得100万元,合约期限182天,成为深交所约定购回第一单。

  “上证所从2011年底就试点该业务,由于已经相当成熟,拓展至深交所后,主要的变化就是标的证券进一步扩大,在交易规则等方面并没有太大差异。”一位深圳券商人士向记者透露,与上证所渐进式获准券商参与,首批仅3家大型券商试点所不同的是,深交所此番业务开闸,包括中信、海通、国信、平安等在内,业内共有36家券商获得首批试点资格,其中多家券商可以同时开展上证所和深交所的约定购回业务。

  业内人士介绍称,对于持股投资者而言,经常面临解决经营活动中短期资金周转的问题,跟银行贷款审批周期较长,信托融资折算率较低、成本较高,券商融资融券业务融得资金仅限于二级市场使用,其他财务投资公司融资规模有限相比,约定购回业务可为客户提供方便快捷、成本相对较低的短期资金融通渠道,提高客户存量股权的利用效率,且用途广泛。

  自约定购回业务于2011年10月率先在上证所试点推行以来,该业务不断获得“松绑”。最初,约定购回式交易规则规定回购期限不超过182天。去年12月,上证所修订规则,将购回期限延长至1年,同时拓宽投资者准入门槛,允许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股东以及董监高参与。

  此番将该业务的标的证券扩展至深交所,进一步惠及中小企业股东。申银万国一位券商分析师指出,中小企业对流动性融资具有强烈需求,深交所约定购回式业务的开展,将使该业务逐步趋于活跃。而在此基础上,不涉及所有权转移的质押式股权融资也有望尽快向券商开放,这两项资本中介业务预计未来将会给券商贡献可观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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