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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0日 05:55 | 作者:李勇
本报讯 大连证监局日前召开辖区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监管工作部署会议,确定2012年年报监管工作的重点是,以风险监管为导向,以查清查透为目标,重点跟踪高风险公司,提高年报审核和现场检查效果;建立问责机制,推进各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实现借力监管。
会议通报了大连辖区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的基本情况及大连证监局在年报监管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对 2012 年新修订的《年报准则》进行了简要解读,并传达了证监会 2012 年年报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并就 2012 年年报工作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高度重视年报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透明度,真正给投资者一个真实的上市公司。二是审计机构要强化审计责任,加强力量配备,加强与公司审计部门及监管部门的沟通,恪守独立客观的执业理念。加强年报审计中的内幕交易防控,不碰“高压线”。三是上市公司要认真研读年报准则、证监会相关公告及交易所规则,吃透精神。把握关键问题和重点环节,做好业绩预报的披露,准确编制和披露内控审计报告。加强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强化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落实,做好沟通记录留痕。重视股价异动与媒体质疑,积极与媒体沟通,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真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公司透明度。(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