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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7日 14:00 | 作者:范媛
本报记者 范媛
“美国上市,方便但不随便。”纽交所中国首席代表刘亦浩如是说。这对于两年来经历过美股市场做空中国概念股浪潮的中国公司,都有深刻体会。
方便
“2003年我们公司销售收入4000多万人民币,需要资本来扩张发展,希望通过简洁的方式到新加坡或美国去上市融资。那时候只能抓住一根救命稻草,如果再不上市,没有资金的支撑,这个企业只有倒闭。”泰富电气董事长兼CEO杨天夫对于十年前企业面临的困境,以及当时在中国无法寻求到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帮助,至今仍觉得痛心。
与杨天夫一样,一些中国公司选择离开中国,费尽周折远赴海外,往往是因为中国上市高门槛挡住了企业融资的去路。
A股上市前审核的一道关是财务关:中小板的上市条件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
即使被称作“中国纳斯达克”的创业板对上市主体资格也是严格要求:“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
除了这些显性的硬指标,企业还要面对漫长的等待审批过程,还有隐形的公关成本。
与中国资本市场严格的审批制度不同,在美国,备案制的上市规则门槛相对较低,吸引了新浪、网易等上市初连盈利模式都没有的互联网等创新企业。特别是反向并购、借壳上市等概念的存在,更为不少规模较小的中国企业找到了一条迅速上市的捷径。
对于美国市场融资的方便,文思海辉CFO有深切体会。“在美国上市的再融资真是相当方便。我当时打了15分钟电话,两个小时后就融了将近1亿美元。因为我们建立了和投资人的诚信机制。”
代价
“上市容易,混世难。”雪球财经创始人方三文曾经告诫赴美上市公司:“美国资本市场上市容易,基本来者不拒,但上市后不好混,投资者、对冲基金、事务所、媒体、交易所一天到晚都盯着你。”
在美国这个自由的资本市场,上市以后,监管方和交易所只管信息披露,对上市公司的监管更多是依赖投资者和律师、分析师等第三方市场,他们是另外一支监管力量,形成了健全的、相互制约的机制。
自2010年以来,大量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被浑水、香橼等做空机构发布做空报告质疑,导致股价暴跌甚至退市,这波由借壳上市中国概念股开始的做空潮,一步一步蔓延至整个中国概念股,此前在美国资本市场的“中国溢价”变为“中国折价”,在美上市的中国公司遭遇诚信危机,估值被“腰斩”,中国公司赴美上市的窗口也遭遇冰封。
目前,一些曾经被做空的企业仍旧陷于投资者的集体诉讼之中。美国对证券市场的监管非常严格,按照美国法律,集体诉讼结果将适用所有符合条件的受害人,一旦投资人胜诉或和解,赔偿额通常十分惊人,可能达到几亿甚至几十亿美元。而且,被判定为故意造假的上市公司还面临罚没全部财产的风险。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美国审计公司合伙人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独家采访时说:“在美国资本市场,违规的成本非常高。曾经有一家公司因为造假,被SEC罚得倾家荡产,他的CFO被没收全部财产,还遭遇了牢狱之灾。后来出狱以后想去沃尔玛当一名普通员工,但没有被接受,就是因为曾经的造假使他丧失了信誉,现在当了一名锄草工。”
在刘亦浩看来:“一旦成为上市公司后,你有很大的社会责任,对中小股东的责任。不管从披露还是沟通来看,财务造假不能够存在。因为资本市场是以诚信为本的,是有闲钱的人给需要钱的人提供资金的平台,如果这当中还存在很多虚假,那还有什么东西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