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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退市整理期规定及重新上市办法征求意见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01日 09:09 | 作者: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方: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完善退市制度体系,本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2年12月7日前反馈至本所。 联系方式: 传真:0755-82083164 电子信箱:tszd@szse.cn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邮编:518010 附件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11月30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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