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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就退市整理期规定及重新上市办法征求意见

    关于就《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知

  各市场参与方:
  为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改革方案,完善退市制度体系,本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的形式于2012年12月7日前反馈至本所。
  联系方式:
  传真:0755-82083164        电子信箱:tszd@szse.cn
  通讯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邮编:518010
  附件一、 《深圳证券交易所退市整理期业务特别规定(征求意见稿)》
  附件二、 《深圳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2年11月30日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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