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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利税差别化遭市场冷眼?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9日 11:24 | 作者:张炜
■专栏 ■张炜 上证指数上周五(11月18日)盘中跌至2001.72点的关键时刻,迎来了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的利好。不过,当日上证指数收盘报于2014.73点,下跌0.77%。就市场的初步反应而言,红利税差别化征收的利好,基本上属于遭到市场冷眼。 根据新规,明年1月起,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5%。 近年来,全面取消红利税的要求较为强烈。此次新政对持股超过1年按5%的实际税负征收红利税,以及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的实际税负未变,在利好程度上与市场期待有一定差距。当然,持股一年的实际税负从10%降至5%,符合结构性减税的精神。该消息在盘中发布,更体现出管理层呵护股市的态度。 对蓝筹股来说,这是一个利好。按深交所投资者教育中心近日披露的数据,2011年年度沪深300指数股息率达到2.34%,显著高于1.8%的A股市场整体市场水平。而且,沪深300指数股息率与美国标准普尔500指数成分股(2.12%)、英国富时指数 (2.29%)、日本日经指数(2.39%)等境外主要市场股息率水平接近。红利税明年起改为差别化征收,对持股一年以上的红利税实际税负下降,增添了价值投资的“含金量”。 从三部委有关负责人的政策答问中,不难发现此次实施红利税差别化征收,不同于前几年下调红利税及印花税的救市方式,并非简单体现为减轻投资者负担。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旨在发挥税收政策的导向作用,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红利税差别化征收体现出监管部门倡导价值投资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凸显政策引导。长期而言,价值投资成为市场主导,将优化投资者结构。 可从短期来看,红利税差别化征收不是刺激市场的一针 “强心剂”,更不是救市利器。价值投资的理念在A股市场尚未形成,连机构也热衷于炒短,“良币驱逐劣币”的市场环境有待继续营造,单靠红利税差别化不会使价值投资一蹴而就。红利税差别化征收的消息在上周五盘中公布后,被认为从中最受益的银行股也没能改变跌势。 红利税差别化征收,尤其持股1年以上仍不能享受零税负,意味着该项新政的利好程度不同于市场期待的红利税全部减免。由此,也在市场上引出不同的声音。有投资者担心,除去限售股,持股1个月以内的A股投资者数量远多于持股1年以上的,红利税的整体税负将不减反增。有专家认为,差别化红利税政策未必成功鼓励长期价值投资,反倒会降低市场流动性和价格发现功能。受到这些不同声音的影响,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未被视作重大利好,股指没能闻讯获得提振并不意外。 红利税差别化征收难以短线刺激市场,归根结底,是A股市场多年深陷熊市泥潭。长期持股等于套牢赔钱,特别是以中国石油及银行股为代表的现金分红榜样跌势不止,导致不少投资者不认同长期投资等于价值投资,也不认为长期投资是理性投资。股息率不被投资者看重,不仅仅是股市投资文化的问题,而是投资盈亏的现实所迫。在蓝筹股缺乏赚钱效应的情况下,红利税差别化征收的利好被弱化。该政策同时提高了1个月以内短炒的红利税税负,致使市场更容易看到新政是一把“双刃剑”。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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