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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区市交易场所清理整顿通过验收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08:59 | 作者:毛建宇;申屠青南
□本报实习记者毛建宇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 中国证监会7日公布,浙江、湖北、重庆、贵州、西藏、甘肃、青海、深圳等八省(区、市)的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率先通过检查验收,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同意上述八省(区、市)部分交易所保留和备案申请。下一步,联席会议将继续加强对各省(区、市)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的督导力度,及时提供政策指导服务,推动各地尽早完成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 近期,部分省(区、市)已经相继完成本辖区清理整顿检查验收工作,并陆续向联席会议报送工作报告及有关材料。联席会议同意浙江、湖北等八省(区、市)部分交易所保留和备案申请,要求八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的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各类交易场所的日常监管,坚决防止各类交易场所违法违规经营现象死灰复燃,确保各类交易场所依法运营,规范发展。 为规范各类交易场所健康有序发展,防范金融风险,201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各类交易场所进行集中清理整顿。今年7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清理整顿政策界限、工作要求和监管责任。随后,联席会议在北京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部署了下一阶段清理整顿任务,对检查验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目前,大部分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对各类交易场所组织了检查,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处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违法违规交易场所停止交易、纠正违法行为。新设交易场所的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重点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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