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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明是最严格的监管来源:证券市场红周刊 |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9日 11:27 | 作者:刘思恩
《红周刊》特约作者 刘思恩
6月份,保监会下发了十几部拟颁布的有关投资的政策草案。保险投资经理们瞥到里面有一条新规定:禁止投资部负责人和投研关键人士炒股,不由得心中惶惶。 以前,从来没有法律规定禁止保险公司投资经理去炒股。证券法中确有针对证券从业人员炒股的规定,从来没染指到保险投资这个圈子。事实上,大多数中没有投资股票资格的小保险公司的投资经理,并不会介意公开谈论自己的炒股经,无论于法、还是于情,都没啥忌讳的。 即便是可以自行炒股的中大型保险公司,投资部里很多做资产配置和固定收益投资的人也难有机会进行内幕交易或搞老鼠仓。即便是股票投资经理自己,只要不买卖自己所管理账户的股票,在别的股票上倒腾,也是问心无愧的。甚至即便用自己的钱和公司的钱同时买卖股票,只要自己买卖的时间晚于公司的交易,而且自己买卖的价格不优于公司的交易价格,也未必要禁止。 3年前,我曾对禁止基金从业人员炒股提出异议。与其禁止,不如鼓励(或强迫)基金经理主动公布其个人的证券投资情况。如果发现某些基金经理,其家庭资产中毫无股票配置;或拼命鼓吹其管理的基金时,自己却在减仓股票;或吹嘘自己的投资管理能力,自己的个人投资却连连亏损,基金投资者就会站在市场角度、而非监管者角度,对这些基金经理亮出“红牌”。据说新的基金法草案已经开始考虑允许从业人员炒股,同时实行申报制度,正是一个好的风向。 笔者建议,更普遍地来说,但凡从事代客户理财的人,必须在招募材料和定期报告中,披露投资经理个人投资情况。这样,每个金融机构担当最前线的审核职责,而广大民众更是可以直接参与到对投资经理职业素养和道德的监督之中。透明,实际上是最人性、最全面、最严格的监管。 当然,管理层到底应该扩大禁止炒股人员的名单,还是扩大个人投资、乃至个人家庭资产信息披露的名单?这不仅是一个监管智慧的问题,更是勇气和良知的问题。因为,从投资经理、金融高管开始的家庭资产披露,如果深化下去会引发什么,不言而喻。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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