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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 08:32 | 作者:郭新志
四川证监局18日组织召开“四川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工作会议”。会议组织辖区上市公司相关负责人集中学习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四川辖区88家上市公司、68家拟上市公司的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以及33家保荐机构代表参会。
四川证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上市公司是资本市场发展的基石,给予股东合理投资回报,是上市公司应尽的义务,更是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但是从现实情况看,部分上市公司分红的主动性不够,缺乏持续性、稳定性的制度安排,不便于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还有部分公司长期不分红,受到市场和投资者的质疑。
此次会议总结了2011年四川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制定情况、执行情况以及信息披露情况,并通报了主要存在的问题。会议提出,深化认识,树立正确的回报投资者意识;科学决策,制定合理的分红政策;严格执行,切实落实;严格信息披露;强化现金分红的监管约束。会议还强调对首发上市企业及其保荐人的要求,明确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是辅导验收的重点内容、硬性标准;强调对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但长期不分红公司和上市后就超常比例现金分红公司,实施重点监管的要求。(郭新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