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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外林建议减免上市公司分红税负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8日 07:47 | 作者:蔡宗琦
□本报记者蔡宗琦
全国政协委员、广东证监局局长侯外林7日在做客人民网时表示,近年来,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证监会一直在引导和督促上市公司实施持续、稳定、透明的现金分红政策,这对上市公司提高对投资者回报发挥了积极作用,但税收政策存在不合理的地方,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积极效果。侯外林建议完善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税收政策。 他表示,现在的税收政策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税负不均,二是重复征税。“我们建议财政部、国税总局研究减免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取得上市公司分红、股票红利涉及的税负。这个问题解决了,对鼓励长期投资、提振股市信心都有好处。”目前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收到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后,要按11%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企业从上市公司取得的分红所得则不用征收个人所得税,这就造成了不同投资者的税负不均。加上投资者在转让上市公司股票时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造成对个人投资者而言,二级市场股票买卖差价收益更具有吸引力。不少投资者希望上市公司在实行分配政策的时候搞高送转,而不是现金分红,热衷于炒作高送转的行情,降低了个人投资者长期持有股票的动力,不利于鼓励长期投资。 此外,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征税,还涉及重复征税的问题。目前,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来源于公司的税后利润,如果再对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征收个人所得税,实际上造成了重复征税。 对于市场关注的退市问题,侯外林表示,完善退市机制,把劣质的上市公司淘汰出局,将提高市场化监管水平、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是形成证券市场优化资源配置功能的一个必然要求。去年证监会确定了完善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先在创业板开展退市制度的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以后,再推到中小板。深交所已经制定了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而且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预计很快就会进入实施阶段。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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