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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推荐性标准公布来源: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9日 07:44 | 作者:申屠青南
□本报记者申屠青南
证监会28日公布两大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分别是《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和《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试行)》。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试行)》规定了证券期货业不同安全保护等级信息系统的基本保护要求,包括基本技术要求和基本管理要求,适用于指导证券期货业分等级信息系统的安全建设整改、测评和监督管理。 《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试行)》规定了对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要求,包括对第一级信息系统、第二级信息系统、第三级信息系统和第四级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测试评估的单元测评要求和信息系统整体测评要求。该标准适用于信息安全测评服务机构、运营使用单位对证券期货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状况进行的安全测试评估。国家信息安全监管职能部门及证券期货监管部门依法进行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监督检查可以参考使用。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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