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安建:建立机制使中小股东利益诉求得到表达来源:上海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28日 07:53 | 作者:王璐;赵晓琳
⊙记者 王璐 赵晓琳 ○编辑 裘海亮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安建在26日举办的第二届“上证法治论坛”上表示,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散程度低,不少大公司一股独大,容易漠视小股东利益的客观情况,需要研究如何在维护公司资本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能够使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表达和切实维护的机制。 安建指出,我国证券市场二十多年的发展中,法治始终相伴随行。从1993年制定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到1998年的《证券法》,再到2005年对《证券法》的全面修订,以及与《证券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的陆续制定及修改,我国从最初缺乏实践经验、主要研究借鉴其他国家的证券立法和监管实践,到重点研究总结我们自己的经验,着重对我国证券市场发展中的主要问题制定出既符合证券市场普遍规则、又符合我国国情,与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大体适应的我国证券市场法律、法规体系,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尽管如此,客观而言这其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安建认为,随着实践的发展,又有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凸显出来,需要认真分析并研究论证。比如,如何有效解决我国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重融资轻回报,公众投资者不能通过上市公司利润分红得到回报,导致我们证券市场投机成分过重的问题。 同时,针对我国上市公司股权分散程度低,不少大公司一股独大,容易漠视小股东利益的客观情况,需要考虑在维护公司资本的同时,更加注重建立能够使中小股东的利益诉求得到有效表达和切实维护的机制。 此外,在我国上市公司和资源依然属于稀缺资源的现实情况下,如何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退市机制等这些为社会所关注的、反映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而又关系到我国证券市场可持续发展的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研究探讨。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