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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股民拥有财产性收入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1年11月15日 07:56 | 作者:邓聿文
□邓聿文
郭树清履职证监会后拟推出的首个治理举措是拿上市公司开刀,强制其向股民分红。这一手无疑切中中国股市的病根。中国股市弊端众多,但一个制约中国股市发展,也令广大投资者倍感无赖的痼疾是,上市公司圈起钱来冠冕堂皇或不择手段,向股民分红却吝啬得有如巴尔达克笔下的葛朗台。少数“铁公鸡”,上市以来从没拨过一根毛,这在世界股市中也是“奇迹”。 上市公司重融资轻回报的一个后果,是使中国股市彻底沦为一个投机炒作的市场。中国经济这么多年来强劲增长,股市却熊冠全球,不能不说与此有密切关系。 对中国股市的这一痼疾,监管部门当然负有不可推卸之责。因为在一个政策主导的市场,监管者的价值取向及其监管行为对上市公司具有引导乃至规制作用。如果一家上市公司不用支付成本或少量支付成本就能获得最大收益,谁还乐意分红呢?或许在监管者看来,分红与否只是公司自觉履行的责任,而不是强制要求,作为一个新兴市场,中国股市第一位的任务是发展壮大,而不是向投资者分享收益。如此监管思路,肯定会助长上市公司的机会主义行为。 如果说,早年的中国股市急需发展壮大,如此作为具有一定历史合理性的话,那么,在股市市值已处于全球前列的当下,再重融资轻投资就显得很不合情理。分红是投资者作为股东应享的权利,也是股市和上市公司基本功能之一,它并不随政府意图或目的的改变而改变。尽管最近几年上市公司分红家数和分红比例有所提高,监管部门亦开始重视上市公司回报股东的问题,鼓励、引导、监督上市公司为股东创造价值,可情况依然不容乐观。 例如,证监会提供的数据显示,从2008年至2010年,A股实现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家数分别为856家、1006家和1321家,占同期上市公司总家数的比例分别为52%、55%和61%;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423亿元、3890亿元和5006亿元;平均每股分红金额分别为0.08元、0.09元和0.13元。看起来分红的公司和比例都在提高,但细分会发现,在三年12319亿元的现金分红中,总额超50亿元的集中在24家公司中,这些公司三年累计分红总额占到了所有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的七成有余。而这24家上市公司悉数为大型央企和金融企业。鉴于流动股民占有上市公司的股份不到30%,本来不多的上市公司的大部分现金分红都落入了国有股东的腰包,广大中小股民所得实在有限。 这种情况显然是不理想也不可持续的。要改变此种状况,从中国国情来说,唯有对上市公司握有生杀大权的监管部门才能做到。现在,郭树清要求上市公司分红,无疑是一个正确的决策。对上市公司的分红,我们其实还可从一个更高的角度———让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来看待。“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是十七大提出的要求,也是近年来政府着力落实的一个施政目标。而从中国的情况看,取得财产性收入的途径无非两条,一是投资房地产,二是买卖股票。相对于房地产门槛较高,股市更容易变现和套利,可成为民众主要的财产性收入来源。但上述分析告诉我们,若不改变包括上市公司不分红在内的一系列制度乱象,这一旨在让群众分享改革开放和经济增长成果,同时解决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状况的良好政策目标,肯定无法实现。 既然证监会已提出了这一议题,接下来需要做的,就不仅仅止于对上市公司提出此要求,而要制定一系列监管法规,对上市公司不分红或少分红行为实施适当的惩罚。日前有消息说,证监会突然暂停了新股发行的审核,若这个信息为真,看来是要动真格了。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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