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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管住评级机构的“嘴”来源:国际金融报 |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09:34 | 作者: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5月18日称,将出台一套法规,阻止信用评级机构提供夸大信息获得回头业务。提议将要求评级机构设定新的内部控制结构,用以支配他们决定评级的方式,而且他们还将提交年度内部控制报告。
美国财政部前助理部长巴尔称,此法规旨在增强评级产品缺乏的透明性以及限制评级的利益冲突。法规主要针对三大评级机构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SEC还将要求评级机构公开披露对债券的最初信用评级,以及更改评级的任何后果。 巴尔称,此法规将允许评级用户估量评级的准确性,并对评级机构的表现进行比较。巴尔称,此条款旨在帮助投资者确定评级机构和证券发行商是否就特定价格的评级进行过磋商。 SEC还提议制定法规,要求评级机构明确定义并说明他们应用的任何标志。该委员会还努力为信用分析师制定资格标准,确保他们满足新的培训和经验标准。 然而,信用评级行业最大的变化可能要在数年以后。SEC将考虑创建一个政府指定的票价交换所中间人,此中间人将指派评级机构对机构金融产品的评级。此条款将从根本上转变评级机构对复杂结构金融产品评级的方式。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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