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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听:能定罪不能治本

  美国联邦检察官指控拉贾拉特南的主要证据是联邦调查局对上市公司和对冲基金私人电话实施监听的录音,但这其中也漏洞百出。最近对高盛CEO的传讯中,陪审团听到的一份电话录音显示,拉贾拉特南2008年10月从高盛公司董事会获取内部消息,得知高盛股票即将下跌,随后拉贾拉特南出售持有的全部高盛股票避免损失。甚至在股神沃伦·巴菲特掌控的伯克希尔-哈撒韦公司将对高盛投资50亿美元消息传出的一个月前,拉贾拉特南就提前获悉内幕,直接获利近100万美元。然而,调查容易但举证并不容易,陪审团只能听到拉贾拉特南获取内部信息前后的电话录音,而无法听到全部通话内容,因为政府只允许对拉贾拉特南的一部电话录音,而无法录制他在家中、第二办公室或使用办公室电话时的通话内容。

  越是大机构涉嫌内幕交易就越难被发现。帆船对冲基金公司内幕交易案的主要特点是,知名集团涉案多、持续时间长、涉案金额巨大以及司法机关无法拿出有效证据。这些特点都将矛头指向监管和司法漏洞,到底美国是监管无路可循,还是不愿意依法监管?因为查处的案件和涉案人员之多,为什么放任内幕交易频频发生而不及时监管,不由得让人联想到另一个内幕,那就是在有意“保护某些特定利益集团”,尤其特别照顾富豪,财富500强机构都位列内幕交易高风险行列。根据帆船内幕交易案录音可以分析到几点内容:其一,这种交易持续了很长时间,因为相关部门已经从事监听;其二,当事人并没有发现自己被监听了,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调查出的,否则早就着手毁灭相关证据。其三,当事人已经故意留了录音,用于东窗事发后可以保护自己不受法律追究。

  相比之下,欧盟和中国的监管条例在业内人士看来相对更严格。美国证交会(SEC)三年来一直进行内幕交易调查也只不过是装样子给各政党和纳税人看。如果美国真的想严格监管对冲基金等内幕交易案,就应该向欧盟学习以出台监管法案进行严控,而不是有意放任。2010年5月份,在欧元被对冲基金做空后,欧盟27国就通过了加强对冲基金监管的指令草案,比如要求对冲基金和私募基金进行严格登记获得许可证、限定风险管理能力、定期公布操作内容、必须向投资者详细描述其投资策略和控制基金经理薪水发放等更加透明的条例。但美国非常反对欧盟的新监管条例,认为欧盟此举主要就是针对美国的对冲基金,认为这是一种“保护主义”的做法。美国学者认为,中国对内幕交易的打击和监管力度也比较严格,从国美前董事局主席黄光裕涉嫌“操纵市场”的处罚力度就可以证明其严厉性,对涉嫌内幕交易人士的处罚方面,中国明显比美国严厉,可以直接判刑,而美国只能以“欺诈罪”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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