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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陶瓷案落定 刘宝春获刑5年

  现在网消息“高淳陶瓷”股票内幕交易案,日前在南通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以内幕交易罪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被没收700多万元非法所得。记者获悉,另一名被告人、刘宝春之妻陈巧玲,也与丈夫一同出庭受审,不过被免于刑事处罚。

  陈巧玲原系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职员。2009年2月至4月间,刘宝春代表南京市经委,参与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四研究所及其下属企业国睿集团有限公司,与高淳县人民政府洽谈重组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过程中,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将该信息告知陈巧玲,其后,两人共谋,在内幕信息价格敏感期内,使用其家庭控制的股票账户,通过网上委托交易方式,先后分6次买入高淳陶瓷60.39万股,非法获利700多万元。

  据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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