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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老八股到中流砥柱 上市公司稳步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来源:金融时报 |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08:37 | 作者:高国华
2000年9月的一天,时任中石化董事长的李毅中率领着他的团队,开始历时20天的全球路演。面对上百场的演讲,有时一天讲7场,李毅中浑然不知疲惫。他说:“只要你买我们的股票,我愿意给你讲一百次。”斗转星移,转眼10年。当年的“吆喝”历经岁月的磨砺,以1040亿元的累计分红见证了中石化的投资价值。
1040亿元分红,不仅是一个数字,它见证了中石化在资本市场的10年风雨与业绩,也见证了波澜壮阔的国企改革历程。上市的力量,将中石化从一个计划经济色彩浓厚的特大型国企,转变成面对全球投资者的国际化公司。同样,上市的力量,推动我国资本市场从1990年“老八股”到目前的2035家上市公司,总市值近27万亿元的规模。这些数字背后,蕴藏着更深刻的变化:上市公司质量稳步提高,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20年风雨历程,资本市场通过融资、资源配置等功能的发挥,推动着中国最具代表性的优秀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建立起了现代化的公司治理结构,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 艰难转身 从1990年12月19日正式开业到1991年底,上交所只有8只股票,即“老八股”。这8家企业比较共同的特点:一是企业规模不大,二是多是集体性质企业,还有的地处城市郊区。作为改革的试验田,“老八股”为后来更多企业上市提供了宝贵经验。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中特别提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要坚决地试”。此后上市公司数量迅速扩容,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了改制上市。但在那个年代“因为要上市,才做股份制改造,因为股份制改造才引入了公司治理的概念。实际上,企业决策层和经营层并没有分开。” 与此同时,为了保住国有经济主体地位不动摇,一方面,大型国企不允许上市;另一方面,即便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中小国有企业上市后,国有股和法人股也不允许上市流通,导致大股东占款、公司治理“失灵”等上市公司丑闻频发,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形同虚设,违反市场“三公”原则的内幕交易、市场操纵、虚假信息问题屡禁不绝。产生了银广厦、亿安科技、蓝田股份等一批丧失诚信的上市公司,而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资金更像是一个“毒瘤”困扰着市场前进的脚步。数据显示,2002年底,证监会对1175家上市公司普查发现676家公司存在大股东占款现象,占款总额为967亿元。大股东随意或恶意侵占上市公司资产,将上市公司当作“提款机”,无一例外都拖垮了上市公司,并给投资者的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种种乱象引来了“推倒重来”的声音,也直接催生了2001年开启的一场监管风暴,奏响了提高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序曲。一批违规企业被查处。2004年2月,国务院发布“国九条”明确指出“上市公司质量是证券市场投资价值的源泉。”让国有企业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则成为这一时期最紧迫的任务。2006年12月国务院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的,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大力推进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从钢铁到石油化工,从有色金属到航空汽车,从煤炭水泥到电力电信,从石油石化到银行保险,一大批关乎国计民生的特大型企业纷纷登陆资本市场,借助资本市场建立起了先进的现代企业制度,极大地提高了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内核巨变 1998年提出国企3年脱困时,全国国企一年的总利润才213亿元;如今,央企一个月的利润就有近千亿元。即使在2008年,央企仍创造了6961亿元利润。在2010年公布的世界500强企业中,30家中国央企上榜。金融领域,16家商业银行、15家证券公司、3家保险公司通过资本市场改制上市。通过资本市场的有力支持,主要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治理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大幅提升,金融业整体运行质量显著改善,为抗御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工行在2008年和2009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达到36%和16%,成为全球市值最大的上市银行。 上市公司已经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在推进我国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治理方面发挥了排头兵和先行者的作用。一批超级大盘蓝筹股上市,它们赋予了中国股市稳定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石,显著提高了资本市场对国民经济的代表性,资本市场与国民经济整体发展密切相关,“经济晴雨表”的作用逐渐显现。 如果说身份之变还只是表面,那么内核之变则触及上市企业的灵魂深处。2000年,中石化上市之初,媒体追问李毅中有哪些切身体会?他开诚布公地回答:“上市,我们要的不仅仅是钱,重要的还有机制。过去,国有企业缺少的就是这种机制,缺少的就是这种追求,这就是我们的体会。” 熟悉国企改革背景的人都很清楚,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国企一直没有走出低效发展的怪圈。如何推动企业资源的高效流动、资源效益最大化和资产结构、债务结构、队伍结构不合理的问题也成为制约企业发展的瓶颈。通过资本市场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规范稳健发展无疑是一条捷径。 上市是企业机制转换的重要载体。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是靠领导人个人的愿望可以实现的。在上市过程中公司对股东作出了承诺,面对股东的质询,董事会必须对股东负责。股价每天的涨落表达了股东对公司信心的变化,使公司内部感到巨大压力,这一切都会实实在在地转化为转换机制的动力。 始于2005年的股权分置改革,直到今天仍然被公认为是资本市场最重大的制度改革之一。股权分置改革让中小股东真正有了话语权,从根本上推动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断完善。股权分置改革,不仅扫除了阻碍市场发展的根本性制度瓶颈,股改也让市场回归“同股同权”的本色,价格信号逐步成为公司的评价依据,增强了市场化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提高了上市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任重道远 要保持企业持续健康地发展,前提是要有良好的公司治理,不仅要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公司治理结构,更要坚持规范运作,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持续推动上市公司提高透明度,加大了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约束,监事会、经理层运作情况必须依法进行信息披露,接受市场的检验和社会的监督,这既是资本市场的要求,也是保障上市公司治理规范化最重要的制度优势。 近年来,监管部门围绕着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集中开展了清理控股股东违规占用资金的活动,有效推进了上市公司的规范化运作。2005年修订和颁布的《公司法》、《证券法》充分吸收了上市公司的实践探索经验,将独立董事制度纳入法律规范。2006年颁布的刑法修正案针对相关不法行为作了进一步规范,规范上市公司的法制工作取得重大的进步,为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水平提升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国证监会原主席周道炯在回顾20年历程时特别强调,经过几年发展,绝大多数上市公司现代化治理结构已经建立起来,但还有某些上市公司存在着不完善的问题,总体来讲,资本市场需要完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一旦发现问题必须严肃处理,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要完善分红制度,减少短期炒作。“资本市场要健康快速地发展,就应当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众所周知,在一些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中,“形备而神不至”这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依然存在———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具备了框架,但公司运营过程当中的观念、方式以及规范化程度都和市场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为了进一步夯实资本市场基石,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不可松懈。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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