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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股神"落马折射私募困境 呼唤加大监管力度

    “民间股神”简凡诈骗案前天有了结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本名韩劲松的“简凡”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一方面,昔日被奉为“民间股神”,今朝沦为阶下之囚;而另一方面,250多名被害人的2269万元血汗钱也付诸东流了。个案背后的深刻教训值得反思。

    股市没有股神,说说谁都知道。但当“股神”现身,还是有不少“粉丝”一掷千金、义无反顾。为什么所谓“股神”的手法屡屡得逞?东方证券一高管点破其中一层“窗户纸”。

    任何一只正常交易的股票,收盘结果无外乎涨、跌和平。假如有3000万人,“股神”及其同伙一般先将人群按照三类结果均分。然后通过短信平台,将某一种结果发给特定一组人群。三组人群中,必然有一组“中签”。第二轮操作,再针对“中签”人群就某只股票再次按结果分类。依次类推,总有一部分“幸运儿”每次接到的信息与后来市场走势完全吻合。 “精准”的结果,让这批人不由得深信不疑。

    该高管表示,这仅仅是众多骗术中的一种,但对惯于“听消息”炒股的散户来说,杀伤力极大。虽然简凡是否也是按此套路出牌尚不清楚,但所谓“股神”,万变不离其宗。

    简凡之所以能顺利诈骗这么多名受害者,一个重要因素是用现代理财术语来包装自己。在行骗伊始,简凡就注册了上海行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且打出了“私募”旗号,先后通过股指期货投资、代客理财等方式疯狂诈骗。据了解,国内类似机构有数万家。以“私募”之名行诈骗之实,也并非个案。

    据业内人士透露,国内私募性质的公司分为三类。一类是阳光私募,是行业中实力最强、运作最规范、信息披露最多的公司。银监会《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规定,通过信托公司发行产品的阳光私募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公司或合伙企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信托公司实收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此外,对其研究团队、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均有规定。另一类是资产规模不够,没有发行信托产品的私募,往往提供“专户理财”服务。其资金募集大多是熟人介绍,投资细节也不披露,业内俗称“灰私募”。第三类是以代客操盘、推荐股票等为操作形式的微型私募公司或者投资咨询公司,这类公司在国内有数万家之多,诸如骗取财物人间蒸发等情况时有出现,堪称“黑私募”。

    游离于监管体系之外的私募,为“民间股神”提供了温床,也“忽悠”了大量的散户资金。上证所相关人士称,有必要在证监会、交易所、司法部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完善并强化证券联合监管机制,加大证券监管稽查力度,联合防范和打击证券市场内幕操纵行为。

近年落马的著名“股神”

赵笑云

    曾经被称为中国荐股第一人,但2000年他对青山纸业的推荐,却将众多股民死死套牢,于是,他也落下“第一庄托”的污点。随后,赵笑云以及东方趋势未能获得证监会的咨询资格,并就此从中国证券市场消失。

带头大哥777

    “带头大哥777”王秀杰因网络荐股,声名远播,号称“散户的保护神”。 2007年7月24日,被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正式批捕。后被判犯非法经营罪,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汪建中

    北京首放董事长。曾因荐股奇准而名噪一时。 2010年10月28日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被称作中国首例操纵证券市场案的“汪建中荐股案”。

简凡

    本名韩劲松,利用各种手段把自己包装成“股神”,宣称是“复旦和上海财大的双料硕士”、“在华尔街接受过国际投资巨头的指点”,通过讲课等手段,以“操作即将推出的股指期货”和高额利润为诱饵,向普通散户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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