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何为绿鞋机制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7日 08:26 | 作者:胡潇滢
“绿鞋” 机制又称“绿鞋期权”、“超额选择配售权”,由美国绿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它是发行人赋予主承销商的一种权利,获此权利的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市场的认购状况,在股票上市后的一段时间内(一般为30天),要求发行人额外发行一定数量的股票(通常数额不超过本次发行的15%),或者从二级市场购入股票,也可两者兼而有之。
绿鞋最早由美国名为波士顿绿鞋制造公司1963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时率先使用而得名,绿鞋机制主要在市场气氛不佳、对发行结果不乐观或难以预料的情况下使用。目的是防止新股发行上市后股价下跌至发行价或发行价以下,增强参与一级市场认购的投资者的信心,实现新股股价由一级市场向二级市场的平稳过渡。采用“绿鞋”可根据市场情况调节融资规模,使供求平衡。 2006 年工行首发第一次将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绿鞋)引入A股市场并大获全胜,使得人们对该制度在发挥稳定股价的作用方面寄予了厚望。随后在2010年上市的农业银行和光大银行中,绿鞋再次起到了维稳的作用。 2006年9月19日起施行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第48 条规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在4亿股以上的,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可以在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其后, 中国工商银行于2006年10月27日的A 股上市中首次使用绿鞋机制。绿鞋期权已经名正言顺地走进了A股市场,开始为A股市场的稳定做出贡献。 国际市场几乎每个新股发行都有绿鞋。在实际操作中,超额发售的数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一般在5%~15%范围内,并且该期权可以部分行使。 同时,承销商在什么时间行使超额配售权也存在一定变数。 (胡潇滢)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