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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向内幕交易“宣战”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24日 07:33 | 作者:匡志勇;李晶
上证所列出7种武器,深交所发文警示
上证所七大举措 ●加强内部监管资源整合,加大打击内幕交易力度 ●强化内幕交易违规线索发现能力 ●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从源头上治理内幕交易行为 ●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加强上市公司培训和投资者教育 ●加强监管合作,推动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 ●进一步强化券商客户管理责任 沪深两个交易所近日以严厉语气宣布要向内幕交易开刀,采用多种措施严打内幕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日前召开监管工作专题会,研究贯彻证监会关于打击内幕交易行为的部署,宣布将采用七项措施来加强对内幕交易行为的监管。 上证所表示,将加强内部监管资源整合,定期召开监管工作专题会;强化股价异动监测与信息披露监管联动机制,加强并购重组内幕交易核查。一旦发现股票交易异常,深入核查相关交易行为,及时上报违规线索。上证所还将进一步深化对内幕交易行为特征的分析,强化内幕交易行为发现能力。 上证所还宣布,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司法部门、监察部门等单位的合作和交流,在查处内幕交易案件和其他证券违法违规案件中提供全力支持,推动内幕交易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在防范内幕交易的发生上,上证所自去年起即开始推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从源头上严防和威慑内幕交易行为的发生。 无独有偶。8月18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也专门在官方网站上公布了《拒绝侥幸心理 远离内幕交易》的投资者教育文章。这篇由深交所法律部提供的文章,对内幕交易的三大构成要件和法律责任进行详细和深入的诠释。深交所的教育文章在提醒投资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防落入内幕交易陷阱的同时,也是对内幕交易者的一次警醒。 据一名接近深圳证监局的人士透露,深圳证监局局长张云东对内幕交易行为深恶痛绝,尤其是发生并购重组过程中的内幕交易行为。为此张云东甚至专门建议对“买壳”等重组行为实施严格监管。 资深私募投资者林雄平称,从证监会官员的表态到沪深两市的举动,监管部门对内幕交易开刀是动真格的了。前广发证券总裁董正青犯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这就是前车之鉴。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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