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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炒股买基金不超25%来源:新京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2日 10:10 | 作者:殷洁
本报讯 (记者殷洁)继上周发布《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后,保监会昨天发布了《关于调整保险资金投资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细化了保险资金投资路线。保监会明确了保险资金可用于投资基金的余额不能超过保险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投资基金和股票的余额则不超过上季末总资产的25%。
据记者了解,此次保监会对投资政策的调整细化了保险资金投资的资产,根据风险收益的不同特征,对投资资产类别进行了划分,分别对不同资产的投资比例设定了上限。比如此前规定是投资基金和股票的比例不超过20%,这次调整后则将基金拆分出股票型基金。 根据新规定,险资投资股票和股票型基金各自最高10%的比例可以打通使用,共计20%的比例可自主投资股票或者股票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基金也没有被险资放弃,这部分投资占比可以达到5%。这意味着险资权益类投资占比将从20%上升至25%,保险资金运用空间有望得到释放。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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