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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5日 07:54 | 作者:刘宝民
看报得知,中国证监会联合纪检监察、国资委等有关部门,就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一事进行调研,准备把工作中接触内幕信息的政府工作人员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范围。
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上市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单位或个人。推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也是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在2010年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重点工作之一。这一制度明确要求,所有接触内幕信息的人都要实施登记,并将细分相关各方在重大事项策划、决策过程中的信息披露、信息保密、信息澄清等方面的责任。这项举措的推行无疑会有力震慑和遏制内幕交易行为,同时也为案件发生后的责任追究提供线索。
客观地看,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一些大型国有上市企业并购重组的需求愈加强烈,不少企业已通过此举获得新生,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但不容忽视的是,由于国有上市企业存在上报审批时间长、审核环节多、涉密人员多的现象,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和问责手段,导致内幕信息泄露事件时有发生,从而引发股价异动,直接侵害了股民利益,产生了难以挽回的负面影响。例如近期引起广泛关注的中山公用内幕案。
证券市场应该是一个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因此,信息的透明和准确是其中的关键因素,只有市场参与各方站在同一起跑线上进行竞技才能彰显公正。我们相信,随着监管部门推行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不断完善,我国的证券市场将更加健康有序地发展。(天津 刘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