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用别人的钱投自己的机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10日 08:10 | 作者:周增军
“投机”是什么?四个字,“相机取利”也。
在我看来,“投机”是一种中性描述,本身并无可贬褒之处。市场和人性如此复杂,焉能“一切尽在掌握”?于茫茫不确定之中,“相机取利”有何不妥? 至于“投资”和“投机”,我并不认为两者之间存在什么本质区别,但从风险控制和激励机制的角度,我倒是有几点个人看法: 首先,我认为,只要“投”的是自己的钱,就是投资。这种行为最大的特点即在于,无论亏损多大或盈利多大,都由自己“自负盈亏”,和其他人无关。换句话说,行为人对行为的后果负全责。 比如一个人认为白银价格将要上涨,于是把自己的全部财富都换成了白银,即使后来白银价格没有上涨甚至暴跌,我也把这种行为称之为“投资”,把这种结果称之为“投资失败”。 其次,我认为,只要“投”的是别人的钱,就是投机。在现实中,这种行为的特点表现为:如果盈利了,行为人将得到奖励;如果亏损了,行为人却得不到相应的惩罚。即,行为人对行为的后果不负全责,基于此,行为人倾向于冒险获利。 比如某一个对冲基金经理,在去年帮投资人赚了1个亿,自己得到了2000万的奖励,但今年亏了投资人1个亿,自己却并不需要承担什么实质性后果,甚至可以辞职了事,拿着去年的2000万钓鱼去了。 所以,如果一定要区分“投资”和“投机”的话,我认为,所谓“投资”,就是“自负盈亏”;所谓“投机”,就是“只负盈不负亏”,即“用别人的钱投自己的机”也。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