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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信息披露办法出台来源:成都商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7日 09:30 | 作者:刘锋
保监会昨日公布了《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旨在更好地规范保险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障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办法,保险公司的客服电话和投诉电话,所经营保险产品目录及条款,高管人员简历、职责、履职情况,一年度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人身保险产品和商业财产保险险种的经营情况等切合保险行业特点的内容也在要求披露之列。此外,办法针对不同类型的信息规定了不同的披露方式和时间。保险公司基本信息应当在公司网站披露,并在发生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年度信息披露报告应当在每年4月30日前在公司网站和中国保监会指定的报纸上发布;重大事项应当自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在公司网站。 本报记者 刘锋 文档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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