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专家称在实施过程中一定要杜绝形式主义来源:证券日报 |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4日 08:48 | 作者:朱宝琛
企业内控规范体系明年起分阶段推广实施
自明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将开始实施企业内控规范体系,以后再逐渐扩大到在沪深两市上市的公司。对此,普华永道有关人士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分阶段推广的实施安排使各方能有充分的时间,从内部控制基础较丰厚的企业汲取执行《基本规范》的具体经验,从而使下一步的全面推广工作更有成效,这充分反映了五部委对落实《基本规范》的决心。 “要杜绝形式主义。”对于首批实施企业所面临的机遇,普华永道北京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服务部合伙人季瑞华对记者表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战略选择,是企业加强管理的内在需要。在自我评估方面,上市公司不要只做表面文章,要把内部控制建设情况纳入上市公司日常监管的范围。同时,还需要投入资源,优先完善对关键业务领域具有广泛深入影响的控制;尽可能地利用已有的内部控制建设和改进成果,降低合规成本。 “首批实施的企业明年年底要做好这项工作,可能的话应该尽早做起来。”季瑞华建议。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实施的具体时间要求,是以“分阶段、分对象”的方法执行,选择了在境内外上市的中国企业为首批要求实施的对象。 对此,季瑞华表示,在境外上市的企业对内部控制确实有一定的认识,但不同上市地的相关法规有一定的区别,而国外的要求和我国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又不尽相同,因此企业应该以先进的实践经验为基础,灵活应用,更高效的去满足《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 根据评价指引的要求,作为内部控制实施的主体,企业需要对自身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企业的自我评价应该以管理层对内部控制日常执行情况的了解为基础,选择满足全面性、重要性和客观性原则的评价方法和手段,灵活科学地获取充分适当的依据来支持评价结论。 “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的制定是我国企业完善内部控制过程中的一个重大突破。”普华永道中国审计部主管合伙人赵柏基表示,但是企业不应仅仅为了遵守规范及指引而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和评估工作,《规范》并不要求企业把现有的管理制度推倒重建,而是在其指导下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识别关键的风险,完善相应的控制机制,发现并整改内部管理问题,使企业能借此契机全面提高内部控制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 企业固然需要在内控建设过程中关注和平衡企业自身的各项资源、时间和成本,兼顾成本和效益,注册会计师同样需要做这样的考虑。 “站在企业的角度,将内部控制审计与财务报表审计结合起来进行,不但能有助于降低企业的审计成本,节省企业的时间及人工投入,更有助于企业完善与财务报告相关流程的管理,促进企业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的提升。”普华永道中国金融业市场主管合伙人吴卫军对记者表示。 文档附件:
相关阅读:
相关推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