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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名未定 黄光裕案开庭尚无时间表
来源 证券日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2月28日 08:16 作者 李冰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近日发布了黄光裕案的最新进展,该院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
  对于新案涉及的罪名,有人揣测认为,此前的消息对黄光裕的内幕交易罪、非法经营罪和行贿罪均已有所涉及,新案有可能是涉操纵股价等证券方面的罪名。
  罪名尚未确定
  开庭时间没有时间表
  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具体系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股价进行操纵。
  近期对于黄光裕案即将审理的消息在坊间传播甚广。
  2009年12月24日,北京检方对此重要给了公开回应称,该院在审查中发现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目前已移送相关部门继续审查。此前众多媒体关于黄光裕案即将起诉的报道为不确实消息。
  黄光裕代理律师杨照东也公开表示:“我也不知道是什么新的犯罪事实”。
  但也有人揣测,新罪在量刑上应该大于或等于已确定罪名。
  这也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对媒体报道的首次正式回应。对于新的犯罪事实,北京市检察机关并未提及。
  黄光裕律师杨照东认为,如果发现新的犯罪事实,开庭时间就没法预测了,短期内应该很难开庭。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七个月。如公安机关向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算上最多两次的补充侦查时间,案件在检察院最长停留六个半月,就应提起公诉。
  牵扯高官甚多
  12月16日,深圳百货零售企业巨头――茂业国际(00848.HK)董事长黄茂如被传正接受内地公安机关调查,疑涉黄光裕案;新华网近日又报道称,原公安系统内官员被党内纪律处分,原因也是被查出有涉及黄光裕案件的违纪行为。
  这一系列与黄光裕看似关联的消息,使人不得不认为检察院系统同时公布“黄光裕等人还涉嫌其他新的犯罪事实”,确有所指一说,有所遐想。。
  2008年11月17日晚,黄光裕被北京市公安局带走调查,起因包括涉嫌“操纵市场”等,具体系指对其兄黄俊钦控股的*ST金泰股价进行操纵。
  近日,上海市公安局原副局长朱影被查出有涉及黄光裕案的违纪行为,成为涉黄“落马”的最新一人。
  与此同时,由黄光裕案所累的下马官员名单同样是一长串。
  迄今已有原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原公安部部长助理兼经侦局局长郑少东、原公安部经侦局副局长兼北京直属总队总队长相怀珠、“公海赌王”连超、原广东省政协主席陈绍基、原浙江省纪委书记王华元、原深圳市长许宗衡、原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刘友君、原公安部政治部正处级女警员王菲、原上海市公安局长宁分局副局长钱宏祥、原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一处处长孙海亭……
  更有媒体报道称,黄光裕一案波及范围之大为历史空前。
  此前媒体报道,仍持有国美电器股份公司34%股权的黄光裕夫妇已经让其家族聘请了一支“黄金律师团队”。强大的律师团队中包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律师许昔龙和京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照东。
  杨照东为黄光裕的代理律师,许昔龙则为杜鹃的代理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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