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深圳商报 |
发布时间: |
2009年12月03日 08:1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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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在日前出版的《学习时报》上,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李伟发表题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产品业务管理问题及风险防范》的文章披露,68家央企涉足金融衍生产品业务浮亏114亿元。他指出,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发生的巨额亏空和损失,教训深刻。究其原因,企业追逐高额利润套利投机是要害所在。李伟在文章中称,从目前调查了解到的情况看,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呈以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参与企业多,业务品种广,亏损数额大。二是非标准化合约多,交易对手集中,交易风险高。三是产品设计复杂,合约期限较长,风险敞口很大。部分产品设计极其复杂,不但与若干年掉期利率指数挂钩,而且都借助数学模型进行市值估算。如某集团在航油期权上,竟使用了含有6种模型工具的结构性产品。由于这些模型非一般数学专业知识的人所能弄懂,所以风险难以识别。 对于央企金融衍生产品业务亏损的原因,李伟在文章中表示,企业追逐高额利润套利投机是要害所在,另外,企业风险管控机制缺失、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企业违规操作、专业人才缺乏、一些国际投行的欺诈行为等原因也值得深刻反思。 李伟最后在文章中表示,尽管金融衍生产品具有很高的风险,央企从事这项业务又造成重大损失,但不能因噎废食,央企应按照自身业务发展的要求,审慎理性地开展金融衍生产品投资业务,要做到严格合规、明确目的、熟悉产品、搞清风险、明确责任、控制风险。否则,将会事与愿违,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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