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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股市黑嘴 应杜绝“天上掉馅饼”意识
来源 通信信息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1月30日 13:51 作者 刘学斌

 

  在证券市场中,对于大多数投资者来说,舆论导向是非常重要的。但“股市黑嘴”的出现,却让很多求财心切、风险防范意识薄弱的投资者上了套。虽然监管措施对市场中的违规行为有一定的成效,但要彻底清理这些“黑嘴”似乎是不太可能。由此看来,加强个人的防范“天上掉馅饼”意识,才是杜绝“股市黑嘴”最有效的方法。

  一年后的今天,证券市场一笔最大个人罚单终于尘埃落定。据《证券时报》报道,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汪建中因违反《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操纵证券市场”行为。根据相关规定,没收其违法所得的1.25亿多元,并处罚款1.25亿多元。

  其实,“汪建中案”可以看作是“股市黑嘴”的一种行为模式,其运作方法很简单:“先大量买入,再公开荐股,之后卖出股票”。

  例如,2007年1月9日,汪建中及其实际控制的账户在14:44分至14:51分之间共进行6笔买入“工商银行”委托申报,当日共买入约434万股,买入均价为5.69元。之后,北京首放在众多知名网络媒体上推荐该股。在荐股影响下,2007年1月10日,“工商银行”以5.99元开盘,开盘价较前日收盘上涨了3.6%。汪建中账户在9:49至9:57进行8笔卖出申报,当日汪建中将之前买入的约434万股“工商银行”全部卖出,卖出均价为5.86元。5.69元买入,5.86元卖出,共约434万股,将近每股0.17元的价差,收益颇丰。

  汪建中不是股市“黑嘴”第一人。据中国广播网报道,2000年间,原北京东方趋势投资顾问有限公司的股评家赵笑云,曾经被称为中国荐股第一人,但他对青山纸业的推荐,却将众多股民死死套牢。不难看出,这就是“黑嘴”们存在的隐患。

  应了那句话: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在投资之前,投资者不仅要加强学习证券方面的知识,最关键的是把握好自身的投资心理。

  第一,树立准确的投资理念。投资者在入市前应学习并把握证券市场的基础知识,了解证券产品的特点,理性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是否与投资品种的风险等级相适应。证券市场上没有永远正确的预测,投资者切勿盲目依靠证券咨询,而应当独立思索,进行理性的投资判定,树立正确的证券投资理念。

  第二,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知识,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投资者除应核实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资质之外,还应了解法律规定的投资咨询机构的禁止性行为,防止被证券投资咨询机构非法利用。根据《证券法》规定,在业务运行中,投资咨询机构禁止从事内幕交易和操纵证券市场行为,不得以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为依据向客户或投资者提供分析、预测或建议,不得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收益等。对于在某些电台、电视台或网站平台中,以“涨停板”、“龙头黑马”、“暴涨牛股”“短线获利至少X%”等字眼进行荐股,投资者应当马上提高警惕。

  第三,戒贪。炒股最大的敌人是贪欲,投资者永远不要相信有什么“一夜暴富”,“天上掉馅饼”等谎言,戒掉贪欲,就不会钻入别人的圈套了。

  第四,维权。投资者发现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及其投资咨询人员存在上述违法行为,可向该机构所在地证券监管部门投诉或者举报。如发现咨询机构或从业人员有其他违法行为,则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如公安、工商等部门)举报。一旦查实,证券监管机构将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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