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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近期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来源 上海证券报 发布时间 2009年10月09日 08:32 作者 叶勇;陈斌

  工信部近期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
  鼓励上市公司以股票为对价并购重组
  ⊙记者 叶勇 实习生 陈斌 
  
  本报记者日前获悉,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期有望出台。《意见》将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企业兼并重组的信贷支持,探索设立专门的并购基金,吸引社会资本支持企业兼并重组,并鼓励上市公司以股票为对价实施吸收合并、要约收购、购买资产等并购行为。
  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见》将鼓励银行对企业兼并重组后实行综合授信,通过境内外银团贷款等方式支持跨国并购。在直接融资方面,将鼓励资产管理公司、产业投资基金以及PE等参与兼并重组,支持符合条件企业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可转债方式为企业兼并重组融资。
  对于不同的产业,《意见》支持的重点也不同。对于电力、煤炭、有色等行业,将鼓励骨干企业跨行业兼并重组,延伸产业链,形成综合性企业集团。对于钢铁、石化、汽车、船舶等规模经济效益显著的行业,鼓励以大型骨干企业为龙头,推进跨地区兼并重组。对于新能源、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重点推进大中小企业一起,在研发、生产、市场和人才培养上建立战略联盟,形成合力。对于轻纺和商贸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鼓励优势互补的企业兼并重组,发展产业集群。
  根据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原则,在竞争性领域,将鼓励和支持有市场竞争力和品牌优势的各类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重组;在涉及国家安全行业,将进一步加大央企重组力度,推进央企与地方企业兼并重组。为扫除企业兼并重组的地方障碍,《意见》要求地方政府清理各种行政壁垒,探索地区间财税利益共享模式,逐步取消国企领导干部行政级别和待遇,改革地方政府和国企领导绩效考核机制,将企业兼并重组纳入考核范围。
  《意见》将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凡是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放宽股权比例限制,加快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行业改革,鼓励民营资本以兼并重组方式进入。并且,政府将通过税收优惠、土地、资产债务处理等方面制定具体推动措施,且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补助等方式支持重点产业龙头兼并重组和境外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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